基隆人妻离婚6个月就生子!竟是和同事婚内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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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基隆1名离异游姓人妻,与丈夫协议离婚6个多月产子,前夫获
知小孩的生父为前妻的郑姓男同事,怒告前妻与郑侵害他的配偶权,连带求偿120万元。
基隆地院审理认为,无证据显示,郑男知道游女已婚还与她发生性关系,判郑不用赔偿游
女的前夫,游女则须赔偿前夫60万元精神慰抚金。
游女的前夫提告主张,他与游女2018年7月11日结婚,2021年2月19日协议离婚,没想到游
女离婚没多久就传出怀孕,并于2021年8月产下1子。游女为此提起婚生否认之诉,法院裁
定小孩的生父为郑姓男子后,游女的前夫认为,郑明知游女已怀孕,还担任他与游的离婚
见证人,故意破坏他与游女间的婚姻,因此向基隆地院提告侵害他的配偶权,请求游女与
郑要连带给付他120万元精神慰抚金。
法院审理时,游女抗辩指出,2人为旅行社同事,因工作偶然相识,酒后意外发生性行为
而怀孕生子,郑当时并不知道游已婚,2人是不小心侵害前夫配偶权。
合议庭认为,游坦承与前夫婚姻关系中与郑发生性行为,进而产下1子,却辩称与郑是偶
然相识,酒后意外发生性行为,但法官发函旅社查出2人共事2年,游女与前夫离婚1个月
后,就与郑结婚,显见2人关系匪浅,认为游的辩解不可采。
至于,郑被控担任游与其前夫的离婚见证人,破坏2人婚姻;法院认为,郑仅见证2人确有
离婚真意,加上游的前夫无法提出证据,佐证郑明知游已婚还与她发生性行为,因此判处
游女要赔偿游的前夫60万元精神慰抚金,郑不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