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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1:38 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彰化71岁王姓老翁撞见领有身障手册的女邻居洗澡,冲动下载她上汽车旅馆指侵得逞,法
院一审痛批他比女子年长40岁,影响女子身心,依乘机性交罪判他4年,二审考量王已赔
女子60万元和解,另再汇12万元供她生活起居,女子父亲也愿原谅他糊涂行径,撤销改判
3年2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王翁明知祖厝旁女邻居领有身障手册,2022年11月18日一早10点多开车载她上
汽车旅馆,并趁对方不能抗拒时指侵得逞。
彰化地院一审时,王均坦承不讳,和女子及其亲友证词相符,并有汽旅入住证明、大门监
视器画面及女子验伤证明可佐。
一审认为,王翁身为女子邻居,比对方年长超过40岁,竟为了满足自己性欲,利用对方身
障对于身体界线不理解无从抗拒下,仍带她上汽车旅馆性侵,但考量他犯后坦承、达成和
解,依乘机性交罪判他4年。
王翁不服上诉,其辩护人表示,王有高血压、摄护腺肥大疾病,长期接受药物治疗,王的
妻子也因腰椎、骨质疏松疾病,导致2人长期无夫妻之实,王翁因见女子洗澡裸身一时冲
动难以克制才犯案,也已经赔偿对方60万元和解,请求缓刑。
台中高分院二审查,王翁起初在警询、侦查时否认,辩称只有对女子猥亵,直到彰院一审
才坦承,后来上诉二审期间,为照料女子起居又汇了12万元给她。
二审认为,虽不宜用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予以减刑,但考量王又再汇12万元给女子供日后
照料之用,女子父亲也表示,愿意原谅王翁一时糊涂,二审撤销改判他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