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突收到“香蕉照” 正牌夫揪出9年婚外情怒讨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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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江姓人夫2020年间抓包妻子外遇冯姓男子,而且两人已经暧昧互动9年,甚至传送裸胸、
香蕉照片暗示想要发生性行为,还有“不要太累,要打针”、“深喉咙”等露骨讯息,让
他感到十分气愤,因此决定提告求偿200万元。台中地院法官审理后,判冯男应赔偿江男
25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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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男传送香蕉照片给江妻,被认为是具有性暗示的行为。(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
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江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冯男明知妻子已婚,仍在2011年至2020年间与妻子共同出游、互传
亲密讯息、发送追求信件,显然已经逾越一般异性间正常社交的程度,严重侵害他的配偶
权,因此决定提告求偿200万元。
冯男则辩称,江男早在2020年11月就知道妻子外遇的事情,后来双方决定不再见面,也会
断绝私下联系,2021年1月1日之后就真的没有联系过,况且江男是在2年后才提告,早已
超过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
对此,台中地院法官检视冯男与江妻的LINE对话,发现两人在2020年6月曾相约清晨5点半
在超商碰面吃早餐,还互传“爱你”、“不要太累,要打针”、“深喉咙”等露骨讯息,
甚至传送裸胸照暗示想要发生性行为;同年10月11月间他又传送一张香蕉照片,要江妻“
望蕉止渴”。
法官接着指出,冯男承认在2020年之前的1、2年间,曾陆续载送江妻上班,当时有问过对
方为何不自己开车,得到的答案是“我先生有时候会去另一家店帮忙,所以没车”,以此
推估,他应该在2018年至2019年间就知道女方已婚。
法官表示,江男表明是在2020年4、5月间发现妻子外遇,并于2022年8月30日提告,所以
“2020年5月以前的侵权行为”确实已经超过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但2020年6月
至12月间的部分,冯男并未举证江男是否在起诉前就知道超商约吃早餐、互传性暗示讯息
及照片等事情,因此江男还是可以针对这部分请求赔偿。
最后,法官考量到江男是某公司负责人、月收20万元,冯男则是作业员、月收3.5万元,
最终判冯男应该赔偿江男25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