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揭儿跷家被性侵 男网友被判有期徒刑5月
南投1名未满16岁的男国中生,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名周姓男子,109年3月逃学、跷家后,
前往台东县投靠周姓网友,怎料,竟遭对方性侵,被害男学生因寄人篱下,男网友又供吃
住,当下默默承受,直至返家后,男学生向妈妈诉苦,他遭网友性侵一事才被其妈妈知悉
并提告,南投地方法院今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被告有期徒刑5月。
判决书指出,被告周男当天看到被害男学生身着国中制式服装,主观上已可预见其是未满
16岁之人,纵使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人为性交仍不违背其本意之不确定犯意下,在租
屋处内与男学生发生关系。
判决书说,审酌被告认识被害学生后,既可得知其年纪尚轻,仍乘其思虑未周全,而与之
发生性交行为,且事后也未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其等因此所受之损害,遂
判刑以资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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