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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0 15:51:22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828614
2021-10-19 20:23 联合报 / 记者卜敏正/嘉义即时报导
屏东县王姓男子前年1月到嘉义县找曾姓前女友,趁机下药将曾女性侵,适逢曾生理期也
不放过,曾女胞兄找到胞妹见其下体出血、多处血迹报警,还一度疑为凶杀案,王男被逮
捕后检讯后依妨害性自主强制性交罪起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月,王上诉高院驳回;
民事判赔90万元、可上诉。
本案审理期间,王男及其律师主张双方合意性交、非性侵,并提出多项质疑,但院方不采
信王辩词,认定王男以药剂强制性交侵权行为,可以相信为真,依法判刑。
判决书指出,32岁王男与曾女原为情侣,王在南部任职业军人,因曾女家属对王男个性、
行为有微词,双方在2018年11月分手,曾女当时承诺送外套给王男,王隔年1月以此为藉
口约见面,当晚并借住曾女布袋住处,曾女则到兄长家住宿。
王男隔日下午约曾女外出买饮料、到钓虾场后,并趁机对曾女下药,趁曾女神志不清带回
住处性侵,曾女虽然适逢生理期出血,王男仍强行性侵得逞。
曾女同事、兄嫂当天下午去电联络,发现曾女语无伦次、说话无力,曾兄担心胞妹安危,
到曾女住处寻找、发现房间上锁,立即借梯攀爬到2楼、破窗入房查看,发现床上多处血
迹,胞妹赤裸躺床上、神智不清,下体出血严重,曾以为胞妹被刺伤立即报警送医急救;
王男则趁曾男破窗时从后门逃逸。
警方获报发生凶杀案到场采证,发现曾女住处床上、地面、浴室都有血迹,联络医院后发
现曾女虽神志不清但无明显外伤,研判是经血,才发现王男犯行,申请拘票将王男拘提到
案,检讯后起诉,曾女并提出300万民事赔偿诉讼。
王男审理期间虽辩称合意性交,但院方透过相关证词及医院诊断书不予采信,依刑法强制
性交罪判刑8年2月、上诉高院驳回;民事部分也认定王男为满足性欲,竟使用药物对女子
强制性交,致使女方身心蒙受打击,认为曾女请求精神慰抚金以9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