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820793
员工听到老板娘与小王嘿咻声 老板请求离婚并求偿
2021-10-16 06:51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郑姓商人的妻子小芬(化名)去年离家出走,经前员工朱女告知小芬与林男交往,并听到
2人做爱的淫叫声,林男还称小芬“水某”,气得郑请求与妻离婚,并请求赔偿100万元,
小芬同意与郑离婚,但否认与林发生性关系,辩称与林是姊弟关系,当晚各睡1间房,法
官不采信,判决准郑与小芬离婚,另外小芬与林男连带赔偿郑男精神慰抚金新台币20万元
。可上诉。
郑姓商人主张,他与小芬已结婚36年,育有3名子女,两人感情尚称圆满,未料小芬于去
年7月25日因细故与他发生争吵后,突然离家出走,音讯全无,直至前员工朱女告知小芬
已在外结交林姓男友,且小芬邀朱女南下高雄找林男,当夜小芬、林男同居一室,而朱女
睡在隔壁房间,听到2人淫叫声。且2人外出同游时,并拍摄亲密照片。郑因此诉请离婚,
并以2人侵害他的配偶权,求偿100万元。
小芬辩称“我与林男是姊弟。去年8月2日之事,是朱女与郑男共谋设计好,我与郑吵架而
离家,郑要朱女说服我去高雄找林,我是与朱女一起去高雄找林,朱女一直劝我去高雄玩
,那天晚上我与朱女住林男住处,我自己睡一间,林睡一间,朱女也自己住一间,我没有
与林发生性行为”、“证人朱女是郑的员工,郑经常去找朱女。我认为是郑为了要钱才这
样告我”。
证人朱女证称“我们早上到,林男先带我们出去逛,晚上睡林男家,我一个人睡,小芬跟
林睡一个房间,小芬没有说要跟我睡,晚上我有听到声音,就是小芬淫叫的声音,至于小
芬和林男有无发生性行为我不知道,时间大概5 、6 分钟,时间在半夜的时候,我有听到
,因为我们睡隔壁间”。法官问“他们在视讯时,你有无听到他们如何称呼彼此?”,朱
女回称“水某”(台语)。
法官认定,小芬与林男当日确与证人朱女同住,2人确于深夜在房内发生性行为,加以2人
行为亲密,两人相拥,双手相携 ,林男并以妻名(美丽的老婆,台语:水某)叫唤小芬
,均非已婚人士应守的分际,双方过从甚密,足以认定。至于被告2人认是郑男设计污陷
,却未举证,纯是2人臆测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审酌,郑男与小芬结婚逾30年,小芬在婚姻关系存续中与林男逾越正常社交行为交往
,且公然于不特定人皆可见闻之场合为亲密举动,使郑男承受他人的舆论压力,精神上饱
受伤害及痛苦,因此判决准予离婚,以及小芬及林男连带赔偿20万元。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10/16/realtime/14322040.jpg
郑姓商人的妻子小芬(化名)去年离家出走,经前员工朱女告知小芬与林男交往,并听到
2人做爱的淫叫声,气得郑请求与妻离婚并求偿,法官判决准离婚,且小芬与林男连带赔
偿郑男精神慰抚金新台币20万元。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