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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资优生诱骗少女上床挨告 爸帮喊冤:他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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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示意图。
2021/08/24 11:41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13岁少女小堇(化名)和家人吵架离家出走,她投靠刚认识的
陈姓国中生,结果被陈姓少年带去朋友家发生性行为,由于陈少未满15岁,高雄少家法院
裁定训诫并予以假日生活辅导;小堇的爸妈另提民事求偿索赔50万元,陈的爸爸替儿子叫
屈,直说儿子是前三名,平常都很乖,高雄简易庭审理后,判陈少和陈父应赔13万元。
判决指出,刚上国中的小堇,去年2月初透过朋友介绍认识学长陈姓少年,几天后,小堇
和家人吵架,她负气离家出走后连络到陈姓少年,并在陈姓少年的安排下,两个人一起到
小港区餐旅大学附近的友人家借宿。
借宿当晚,小堇和陈男发生性行为,两小无猜的过了一夜,没有顾虑到小堇家人已焦急找
人,经通报警方协寻后,警方循线找到小堇,并从小堇口中得知她与陈男发生性行为;小
堇的爸妈气得提告性侵,高雄少家法院审理后,裁定陈姓少年训诫并予以假日生活辅导。
小堇爸妈不肯原谅陈姓少年,另提民事求偿,以小堇名义求偿30万元,爸妈求偿20万元,
高雄简易庭审理时,陈姓少年的爸爸出庭替儿子喊冤,还说儿子本来是班上的前三名,,
因为这件事情都无心读书,功课一落千丈,且两人发生行为都是自愿没有强迫,求偿金额
太高,他是单亲家庭无力支付,最多只愿赔5万元。
法官审酌双方家境和损害程度,发现陈姓少年的爸爸是搬家工人,收入不高,小堇的爸爸
也只是粗工,日薪1千元、收入不固定,因此判陈姓少年和陈父应赔小堇10万元、另须赔
小堇爸爸3万元,共应赔13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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