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家]爆乳美女教练伴游被硬上 收4300美金假汇款单警

楼主: solumate (..)   2021-04-17 21:01:15
想延伸讨论两个议题。
1.
如果女生有私讯证明,
讲好金钱对价仅限吃饭、聊天喝咖啡,
不能有亲密行为。
虽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这些都只是场面话,
进了旅馆就是有默契,同意让某些事情发生。
但如果女生拿这个当证据出来咬你,
还是有相当可能被判刑的,
特别是你坚持不和解给钱的情况下。
(给钱就有机会被缓刑)
所以大家以后就算要约,
也注意别留下话柄,
至少保护自己不要被反咬性侵的可能。
2.
请大家注意一下,“诽谤罪”的成立要件,
尽量不要乱讲话去踩到线。
即便你讲的为事实,但无关公众利益的话,
还是有可能成立诽谤罪的。
举例来说,小美在酒店陪酒,
但小美当酒家女这件事情,
并不会影响公众利益,
所以假如你到处宣传小美在陪酒,
还是可能成立诽谤罪的。
作者: cckcc (红心点)   2021-04-17 21:05:00
共勉之
作者: kyozwhie (墨玄)   2021-04-17 21:07:00
毁谤罪是这样用的? 不就陈述事实吗?
作者: JasperLo (我的风霜,你的单纯。)   2021-04-17 21:07:00
最可怜的是男友 只能吞下去
作者: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21-04-17 21:10:00
诽谤罪不能涉及私德阿,除非与公众利益有关
作者: will12042039   2021-04-17 21:11:00
一次12万男友也算赚不少了,赶快换下一个还来的及
作者: damm (Anubis)   2021-04-17 21:11:00
医哥你这么有兴趣干嘛
作者: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21-04-17 21:11:00
之前有个骗砲白吃说要告我,笑死被我呛说你利用生病骗砲这与公众利益有关阿,半年了我活的好好的告到哪去,垃圾不用去说谁在卖之类,约砲的或被骗砲的一块都没拿到是有比卖的好多少?
作者: GoldKiller (金牌杀手)   2021-04-17 21:13:00
都多大的人了 我是不信女生会同意进旅馆没有想过会发生什么事啦
作者: cat170 (猫)   2021-04-17 21:16:00
*即便你讲的为事实,但无关公众利益*
作者: a27588679 (飞云)   2021-04-17 21:19:00
支持提告
作者: Jethroii (节操不守)   2021-04-17 21:19:00
支持她告记者 移花接木
作者: XBOX720 (蓝色天堂)   2021-04-17 21:22:00
我有个问题 如果真的给钱还被告性侵怎么办
作者: maxwell21 (闷闷)   2021-04-17 21:36:00
这一定要告的
作者: smho (白日梦冒险王)   2021-04-17 21:39:00
万一交易顺利完成,钱也付了炮也打了,但谈价过程女生说自己是天然的,事后对方看到她原本照片,可不可以告诈欺。
作者: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21-04-17 21:43:00
医哥这篇讲的就是,就算真的有卖大家乱推,当事人是能告不管是不是她,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做,她都能告且大机率成
作者: FlynnZhang (●—●)   2021-04-17 21:45:00
作者: Jimny5566 (帅啊!老皮!)   2021-04-17 22:11:00
毁谤罪是这样用的?事实哪来毁谤??看到法条了 推一下
作者: FireNdsl (一年半宅)   2021-04-17 22:40:00
第一点性侵很难告成啦!有对话纪录也一样,1.有健身在房间当下没反抗求助,2.离开房间后没立即求助,这两点要怎么跟法官解释
作者: Jasy (傑西)   2021-04-18 00:36:00
2是事实啊 私德无关公共利益仍可成立诽谤罪@XBOX720: 如果真有这种事 记得留好证据 被告时拿出来反驳不起诉或无罪的机会相当大
作者: JessicaA1ba (桑拉)   2021-04-18 00:50:00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04-18 01:24:00
饭店餐厅吃饭是先培养气氛 然后才上去房间做生意
作者: julies0215 (odee)   2021-04-18 03:50:00
原来平常那些高级饭店泳照是这样来的啊 嘻嘻
作者: xxccpp (傻笑)   2021-04-18 10:45:00
举例不好啊,我就觉得陪酒很屌很骄傲,陪酒很光荣,所以我告诉大家小美在做一件很光荣的事情,根本就没有诽谤意图,怎么起诉我
作者: nutta (nutta)   2021-04-18 16:56:00
可能要法官觉得的“一般人觉得”吧,“你觉得”不一定有用毕竟不是机器人判案或上帝判案,没办法完全客观或通灵(应该是检察官不是法官反正就是个不能通晓人心也不客观的人就对了
作者: korzen (GuitarKai)   2021-04-18 22:32:00
上面的你可以试试看就会知道你的主观意识在法庭上有多脆弱
作者: t755079ttt (像蜂一样的男子)   2021-04-19 01:34:00
支持告记者啦
作者: nutta (nutta)   2021-04-19 17:45:00
没错,主观意识有用的话法律早就废了
作者: eddie1212   2021-04-20 08:52:00
毁谤?
作者: genovis (Genovis)   2021-04-22 01:04:00
原文怎么被锁了?证据那篇被版主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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