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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厕、摩铁偷吃人妻7次 研究生挨告却哭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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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姓研究生与有夫之妇7度性交,被判赔丈夫30万元。(情境照)
2021/04/08 10:56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罗姓研究生被控与有夫之妇7度性交,罗男虽承认侵害配偶权
,但表明自己还在就学,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赔偿丈夫要求的80万元。台北地院审结,判
罗男应赔偿30万元;可上诉。
丈夫主张,夫妻2018年11月22日结婚,然而,罗男透过网络聊天室与蔡姓妻子认识后,2
人竟7度爱抚、口交或性交,地点遍及新北大都会公园厕所、摩铁、罗男租屋处、看漫画
场所等,因而向罗男求偿精神慰抚金80万元。
罗男承认偷吃,却解释自2018年7月认识蔡女至同年9月止,时间甚短,且是透过匿名聊天
室认识蔡女,并非一开始就抱着侵害配偶权的故意蓄意接近蔡女,另自己年仅24岁,还在
念研究所,人生经历相对单纯,遇事难免思虑不周,加上经济能力有限,名下也没有任何
不动产,因此80万对他来说过高。
北院指出,既然罗男承认指控,代表他的行为已逾越一般通念所能容忍范围,足以破坏夫
妻婚姻关系,并侵害丈夫配偶权,审酌双方学经历后,判罗男应赔偿丈夫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