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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积电人妻主管疑连偷2同事工程师 绿帽夫搜证怒提告求偿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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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方法院。(记者蔡彰盛摄)
2021/01/31 06:53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在台积电担任组长的黄姓人妻,被先生张男逮到与台积电工程
师陈男疑似车震,不久张男又发现妻子在台积电郑姓工程师租屋处过夜,张男愤而对台积
电陈姓老王、郑姓小王各求偿200万元,郑男声称因需与同事黄女密集讨论公司机密专案
,才会在他租屋处“讨论公事”,但法官认为,既然是机密,更要在台积电里面谈,认定
二人有苟且行为,判郑男需赔偿人夫15万元,至于陈男则因人夫蒐证不齐全,侥幸逃过。
结婚近20年的张男说,去年3月某日晚间见陈男车子与妻子黄女汽车在新竹世博公园停车
场并排停放,便上前敲打陈男车窗,见妻子于车内,二人慌忙整理衣物,妻子还在车上大
叫说要离婚。
不久张男看见家里有竹科外金山东街的停车缴费单,察觉有异,后来趁妻子在外过夜之际
,前往缴费单地点果然发现妻子的车,经征得住户同意取得公寓走廊录影画面,确认妻子
于郑姓小王住处过夜。
张男查看妻子的行车纪录器时,赫然发现妻子与老王、小王都有激情对话,因此对二男均
求偿200万元。
陈男说,与黄女均任职于台积电,同事长达15年,私交甚笃,二人并无越轨。
郑男说自己是制程工程师,黄女为制造部组长,二人于公事上来往频繁,私下也很熟,因
公司采责任制,当时适逢公司专案遭遇瓶颈,二人为研拟达到公司产能需求,必须频繁交
流最新资讯,且该专案内容有一定机密性,不适宜在公共场合讨论,因此选择于下班空档
,与黄女在离台积电较近的自己租屋处讨论公事。
法官认为,张男当时既有携带照相设备,何以未能拍摄陈男与黄女在车内整理衣物的情形
,根据现有证据与照片,尚难证明二人有何逾越正常男女社交之情。
另一方面,法官发现黄女连续5天频繁出入郑男租屋处共处一室,停留时间均至晚上9点以
后,甚至迄深夜接近翌日凌晨,甚至有停留近14小时才离开,衡诸一般经验法则,黄女既
有家室,郑男亦自承曾与黄女3个小孩出游经验,殊难想像在一般情形下,会与人妻连续
数日、密接长时间地共处一室,纵有公务上事务需要讨论,仍可在一般开放式公共场所洽
谈,即便有一定机密程度,自可于下班后留在公司讨论,并非必须至郑男租屋处单独讨论
,理应避嫌免得落人口实。
法官勘验录音档案发现,黄女与疑似为陈男的男子提及“一方面又要安慰你,我又怕你太
难过,一方面又怕郑男这样子怀疑我,我夹在中间我真的是两难,我真的是两难”、“不
管跟谁,不管跟你、跟郑男都好,或是跟其他人也一样,婚不离我还是人家的第三者”等
话看来,黄女与郑男确有男女私情的暧昧情愫。最后判郑男需赔偿人夫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