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27179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某大学陈姓教授遭控强脱硕士班女学生小美(化名)衣裤,还
意图性侵她。陈教授为了捍卫自己清白,拿出2人独处录音档,反控小美诬告。陈教授在
小美被依诬告罪重判8月徒刑后,再向小美求偿150万元精神慰抚金。基隆地院近日审结,
再判小美败诉,须赔偿陈教授20万元,并登报道歉。
全案发生在2015年4月25日深夜11时,51岁陈姓教授生日当天,因为与前女友分手,想要
找人谈心,带着红酒、蛋糕到他指导的硕士班女硕生小美住处,一直待到隔日上午6时才
离去。
小美声泪俱下向媒体控诉,陈教授那晚不仅亲吻她嘴、胸部,还拉下她塑身衣后,抱怨很
难脱,她不断哭喊“我不爱你,我不想和你发生性关系”,陈教授才松手。
事后,小美向校方性平会检举,性平会认为性骚扰不成立,小美转而向检方提告。 案经
检方调查后,认为全案只有小美单一指述,并无其他具体事证,处分陈男不起诉,小美不
满声请再议,仍遭高检署驳回确定。
陈教授为了捍卫自己清白,提出当晚2人独处的录音档,反控小美诬告。法院审理时,录
音档还原当时陈与小美聊到男女间的性爱时,小美说“我左手有感觉!”陈反问:“妳有
摸到那里?”小美回:“有,有碰到。”陈则回“我小弟弟硬起来了。”录音全程没有小
美控诉的情节。
法院还发现,小美事后仍继续与教授保持联络,并写下“谢谢老师给我陪伴的机会”、“
与教授相识,是很多女人的梦想吧”等字句,宛如热恋中情侣。
法院因此认定,小美只因无法顺利取得在职专班硕士学位,诬指遭陈教授性侵,浪费司法
资源,依诬告罪判小美8月徒刑;另针对小美向媒体爆料部分,另依散布文字、图画诽谤
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12万元罚金。
陈教授另提告向小美求偿1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审酌报导对陈教授名誉损害的程度
,及考量小美目前无业,判小美要赔偿20万元精神慰抚金,并登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