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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 13:32 联合报 / 记者邵心杰/台南即时报导
台南市李姓男子2年多前开车载当时仅念国一的姪女外出用餐,并半哄半骗下停车在路边
,就在轿车后座发生性关系后日久生情,两人在住处多次发生性关系,甚以按摩棒及跳蛋
等助兴,直至姪女不堪叔叔限制与他人交往,向学校反应遭性侵而查获,9个月内至少发
生20次性行为,李母出面求情,一审判他2年徒刑,缓刑5年,检方不服上诉,二审认量刑
并无不当,驳回上诉。
检警调查,李与女国中生为叔姪,并同住在台南市住处,与李母也就是女国中生的阿嬷住
在一起。李于2018年6、7月间,开车载年仅14岁姪女外出用餐,两人先从前座钻至后座后
,发生性行为,姪女因疼痛哭泣,李才自行停止。
两人情愫渐生,自在轿车后座偷尝禁果,至2019年3月3日中午,以每月2、3次频率,在住
处房间内发生多次性关系,甚至以跳蛋、按摩棒助兴,至少发生19次性关系。后因姪女不
堪叔叔限制她与其他男性友人交往,向学校辅导室反应遭叔叔性侵害。
经校方依法通报,经警持搜索票于2019年3月14日至其住处搜索,当场在房间内查扣跳蛋
、按摩棒等物,检方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姪女证称,第一次与叔叔发生性行为当日,是叔叔驾车载她外出用餐,之后叔叔在路边停
车,要求与她发生性行为,她原本拒绝,但叔叔跟她说没关系,她自行由前座钻至后座,
叔叔并未动手拉扯,之后叔叔脱下她裤子,过程中她因紧张,所以拉着裤子扭动身体,叔
叔当时并未强行将她裤子扯下,也未喝令她配合,仅半哄半骗把她裤子脱下;她当时心中
虽有害怕、恐惧的感觉,但觉得试试看也没关系。
李犯后已坦认犯行,深表悔悟,且姪女及其祖母均表示,不愿追究希望给予自新机会。
一审审酌,李为女学生的亲叔叔,不思善尽长辈之职,明知她尚属年幼,竟为逞一己私欲
,不顾其人格发展健全,而犯性交犯行,所为乖违伦常,戕害其身心健全发展,也违反社
会善良风俗。
同时,李于审理中与姪女及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对李各次犯行均量处5月徒刑,并定应
执行刑为2年徒刑,缓刑5年。
二审认李没有前科,姪女及其祖母表示不愿追究并希望给他机会的意愿,以及保护女方身
心安全、预防李再犯,命他提供120小时义务劳务,且于缓刑期间内付保护管束,并命他
禁止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行为及完成加害人处遇计画。合议庭认量刑既未逾越法定刑度,
也未滥用自由裁量权限而有轻重失衡或违反比例原则、平等原则情事,驳回上诉,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