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少女沦性奴!不仅姑丈 她再揭惨遭父、兄、学长、“阿公”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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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地方法院。(记者黄明堂摄)
〔记者黄明堂/台东报导〕
1位少女遭同住的姑丈性侵,审理过程中,她再揭原来爸爸也曾性侵她,还有哥哥、她叫
“阿公”的2个长辈,同校学长都曾性侵她,姑丈近日被判刑10年,其他人则分遭检方起
诉。
同住的姑丈2度在清早上班前对她指侵下体,还掏鸟逼含,台东地方法院一审以依家暴妨
害性自主2罪各判8年,合并执行10年,但姑丈上诉花莲高分院,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检
方上诉最高法院获发回更审,花莲高分院更一审驳回姑丈上诉,维持2罪执行10年的有期
徒刑。
这位少女自述,被同住的姑丈性侵时时才12岁,107年某日清早6点,她做完家事,在椅上
闭目休息,姑丈正要出门上班,竟先对她摸胸、指侵下体、亲嘴,接着将他的性器放入她
口中;隔天早上,同样的场景又重演一次。她不愿意,姑丈竟说“快点啦,我要去上班了
!”
少女被连续性侵的隔天,向学校辅导老师透露此事,学校报警追查,经检方侦查对姑丈起
诉。不过,姑丈在警询、检方侦查及法官审理时,均否认犯行,甚至指姪女曾向他借用手
机观看A片,指被性侵情节是她自己的想像,加上她的供述有前后不一的情形,二审一度
判姑丈无罪。
此案经检方上诉三审,在最高法院发回后,更一审法官认为少女有轻度智障,所以情节描
述有时不一致,但整体供述若非亲身经历被害情节,难以陈述,因此采信她的说法。
少女被姑丈性侵时,她的爸爸妈妈都在同一个屋子睡觉,她当时未求救,这部分也一度成
为姑丈获判无罪的理由。不过,少女道出她不敢向爸爸求救,是因为爸爸也是欺负她的人
之一。
这位少女曾被父亲、哥哥,在国小时也曾被同校学长、同社区“两个阿公”性侵。
法官调查,她是怕遭受父母不明究理的责罚,才未向父母求救。且她所指诉其遭父亲等人
性侵等情节,分别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可知她的家庭保护功能不足,因受家内或其他人性
侵害,担心不获父母信任或遭责备,而拒绝向父母吐实。
少女事发后被安置在社福机构,在夜里也常常梦到一样的场景,被发现曾有以美工刀割手
,用石头敲手,捶墙及自剪头发等自伤行为,出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法官痛批男子身为姑丈,且同住一处,本应善尽为人长者之填,却罔顾伦常、未遵分际,
而逞己私欲。2次犯行分处有期徒刑8年,合并应执行刑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