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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召女见时间到秒停 遭恩客逼喝“黏稠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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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不满应召女时间到秒停,自己却未射精,强逼喝“橘色黏稠液体”;北院考量王认罪
,依强制罪判刑。(资料照)
2021/01/11 18:46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陆姓应召女为王姓恩客提供“服务”,见表定15分钟一到秒停
,却引发王认为自己未射精,爆发口角;陆虽亮刀想逼退王却被夺刀,还被逼喝“橘色黏
稠液体”;王在审理期间认罪。台北地院依强制罪判王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
。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8年9月,2人约定性交易,陆起初喊价一节15分钟、2000元,王嫌贵杀价,
2人最终以1800元成交,随即前往陆的分租套房性交。陆在王入屋后立刻按码表计算时间
,待15分钟一到,立刻推开王;但王认为时间还没到,且因自己尚未射精,双方爆发口角
。
冲突过程中,陆亮水果刀想将王逼出套房却被夺刀,陆的右耳、手臂还被划伤;王事后被
依强盗、恐吓罪起诉。
北院认为,王虽以强暴方式妨害陆对外求援,但不具伤害犯意,不过王持刀胁迫陆,涉犯
强制罪,考量王承认犯行,犯后态度尚可,依2个强制罪并判王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