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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出走投靠
〔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
杨姓女子与其女友、女友的15岁女儿曾同住桃园市,2017年间杨女收到少女短信,抱怨她
和妈妈起争执,杨女把少女带回自己住处过夜,竟问:“做我女朋友好吗?”少女吓坏拒
绝,仍遭杨女性侵;桃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将杨女判刑4年4月。
不料误入魔窟
少女指控,妈妈和杨女是情侣,交往期间杨与她们同住,2017年间她传短信给杨女,抱怨
自己和妈妈吵架,杨女邀她出来,骑机车将她载至杨女的住处过夜,准备就寝时杨女突环
抱少女问可否当她女朋友,少女拒绝,但杨女仍强压少女及手指性侵,事后要少女“不要
跟妈妈讲”。
拗分手被报复
少女仍鼓起勇气告诉母亲,由母亲陪同验伤报案。杨女否认少女到过她家及性侵,推称少
女知道她的住处陈设,是她的妈妈告知;杨女辩护人称,不排除是少女妈妈与杨女分手而
怀恨在心,唆使少女提告。
女被判4年4月
法官审理认为,少女若非亲身经历,何以能描述遭性侵的细节,且屋内陈设包括地板材质
、床垫如何放、家具位置都能清楚描绘,以及LINE上杨女曾称“不要跟妈妈讲”等,认为
杨女辩词是卸责之词,依此判刑,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