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59909
〔记者蔡清华/高雄报导〕
高雄市陈姓男子,去年6月30日透过交友软件,认识29岁女子“小语”(化名)当天下午
就开车载她上摩铁,陈男还偷偷拍下“小语”如厕,及与其性爱的影片,当场对她威胁若
不听从他的要求,会把影片、照片传给她的同事、家人,隔天又再电话威胁“要乖乖听话
”,逼得她报警求援,陈男到案坦承犯行,桥头地院依恐吓罪判他拘役40天,缓刑2年。
判决指出,从事冷气空调工程的陈男,去年6月30日凌晨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女子“小语”
,2人于同日15时许在女子住处附近见面,由陈驾车载她到“湖畔汽车旅馆”,陈男一进
房就心怀不轨,先以手机拍“小语”如厕,还偷偷录下两人的性爱影片。
陈男为使“小语”在日后交往过程中能顺从其意,当场向她恫称:已录下2人性爱影片,
若不听从他要求,会将上开照片及影片传送予她的同事及家人,隔天(7月1日)21时至23
时许间,以通讯软件LINE通话功能致电“小语”,再一次威胁“要乖乖听话!不然照片、
影片会流出去”,吓得“小语”赶紧报警。
陈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并与告诉人达成调解及履行赔偿完毕,犯后态度良好,告诉人亦
具状请求对被告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之机会,桥头地院依恐吓罪判他拘役40天,缓刑2年。
注:本案代码“台湾桥头地方法院 109 年度简字第 2012 号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