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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13:06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桃园刘姓人夫和公司的陈姓小三外遇,2人交往4个多月至少发生65次性行为,直到刘的妻
子收到匿名信才得知,法院勘验刘、陈在LINE中互称“想吃你”、“插的感觉很美好”大
量咸湿对话,还拍摄性爱光盘毫不避讳,陈女也因此怀孕,判处刘、陈应赔偿刘的妻子60
万元,可上诉。
刘妻主张,和先生结婚6年多,育有2名小孩,陈女是先生的同事也清楚他已婚,去年8月
起2人却时常在LINE上有亲密对话,还陆续在车子上、汽车旅馆,交往4个多月一共发生65
次性行为,后来收到匿名信揭发一切,才惊觉老公和陈女外遇。
她还说,陈女今年初曾经请求她原谅,却仍持续和刘男密集联系,自己为了家庭数次恳求
老公回心转意,除被他拒绝还被解释同意他和陈交往,加重伤害她身心,配偶权严重遭亲
害,对2人求偿92万多元。
对此,刘男没到庭辩论,也未提出书状声明;陈女则说,刘追求她时用手机出示配偶栏空
白的身分证给她看,佯称自己已经离婚,后来刘妻发现2人交往,甚至觉得很有趣、很妙
,还同意并放纵他们外遇,后来也表示原谅与宽恕,并称怀疑刘和妻子设局对她仙人跳勒
索金钱。
法院勘验2人对话,发现陈女说“看着你就湿了”、“好想吃你”,刘男则回“好爱跟你
做爱”,2人并讨论要生个小孩、以后不戴套等大量咸湿、暧昧对话,明显具有性暗示、
表达爱意。
法院并审酌,刘妻提出2人出游照片、录影光盘、LINE对话及消费发票佐证,且刘、陈也
不否认发生数十次性行为,陈也因此怀孕,2人也拍摄亲密合照与性交画面、录制性爱光
碟,毫不避讳不正当男女交往关系,认为刘妻求偿有理由。
另外,陈女先前也在对话中说“因为贱人,我们永远无法在一起”、还要刘男“告死贱人
,叫她法院见”等语,可见她早已清楚刘已婚有老婆;法院审酌双方职业、收入、学历及
侵害程度等一切情状,判处刘男、陈女应赔偿刘妻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