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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7 12:57 联合报 / 记者王长鼎/新北即时报导
新北市翁姓男子去年初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3岁少女,双方以“老公”、“老婆”相称,翁
男以想看老婆性感照片,以手机通讯软件传讯诱骗少女自拍裸照,少女机警软言回绝,但
双方通讯留言事后为少女母亲发现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引诱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
号未遂罪,判刑9个月,并没收男犯案用苹果手机,可上诉。
判决指出,高职肆业的20岁翁姓男子,去年初透过交友软件结识13岁少女,双方以“老公
”、“老婆”相称,翁男以想看老婆性感照片,不断以手机通讯软件传讯,要求少女自拍
全裸照片上传,还要求私密处特写照片,供翁男欣赏。
“别再要求我的裸体照,要是我家人知道了,会被骂的,当我是笨蛋阿!”少女机警软言
拒绝,并未让翁男得逞,但这些对话纪录事后被少女母亲发现气愤报警提告。
由于翁男事后并未与少女及其家属达成和解,新北地院日前依引诱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
子讯号未遂罪,判刑9个月,并没收男犯案用苹果手机,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