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36583
要女友5岁女儿口交 男子被判8年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0/30/3336583_1_1.jpg
张姓男子要求5岁女童帮其口交,被判8年徒刑。(记者林敬伦摄)
2020/10/30 10:02
[记者林敬伦/宜兰报导]张姓男子与女子小花(化名)交往后同居在宜兰市,但从事业
务工作,负责照顾小花女儿小倩(化名)的张男,却是一批恶狼,竟趁小花外出工作之际
,要求年仅5岁的小倩帮他口交,直到小倩在幼儿园内,跟老师脱口说出“我有吃过香肠
”等语,全案才曝光;法院审结后,依强制性交罪,重判张男8年徒刑。
判决指出,张姓男子和小花于2017年开始交往,两人先在花莲同居,之后则一起搬到宜兰
市,平日担任业务工作,负责照顾小倩的张男,除管教严厉,时常拿水管、衣架打骂小倩
,还于2019年6月底至7月间,趁小花白天外出工作之际,要求小倩在楼梯间帮他口交。
事发后小倩有向妈妈说明遭遇,小花并未报案,但为避免小倩再度受害,将小倩送到台南
友人住处安置;全案直到小倩无意间,向幼儿园老师脱口说出,“我跟你讲,我有吃过香
肠”等语,让老师惊觉有异,循幼儿系统通报,才让全案曝光。
审理时,张男否认犯行,他辩称,没有要求过小倩帮他口交,他认为是小花为了跟他要儿
子,且要报复他,才让小倩说谎诬陷;张男的辩护人也说,小倩所陈述的受害时间、地点
及次数等节,与小花所证述的内容互不相符,难认被告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罪。
但法官认为,按人类的记忆,常随着时间的逝去,而逐渐磨损,记忆之线索时常会改变,
虽然小倩描述事件发生的细节无法钜细靡遗地描述,但仍可描述“案发地在楼梯间”、“
案发时间为小花不在家的白天”等基本事实。
法院审结,认为张男所为动机、目的均属可议,对小倩的身体、心理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
与阴影,因此依照强制性交罪,重判张男8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