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836681
2020-09-05 07:03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男子阿忠(化名)3月间与胞弟及其女友小翠(化名)聚餐喝酒,小翠因酒醉返回男友家
休息,脱光衣物躺在床上,不慎跌到床下,阿忠听到声响前往查看,将她扶到床上性侵得
逞,合议庭查出双方已和解,小翠愿原谅他,台中地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缓刑2
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5万元。
判决书指出,阿忠是阿孝的(化名)的胞兄,小翠是阿孝的女友,共同居住在台中市区住
处,今年3月21日晚间,阿忠等3人及他友人共同聚餐饮酒,翌日即22日凌晨,阿忠及小翠
因酒醉先后各自返回住处。
小翠返回住处时,将自身衣物全部褪去躺在床上休息,不慎跌到地上,阿忠听闻小翠房内
传来声响,前往察看,见小翠躺在地上,乃将她扶至床上,趁她酒醉而熟睡,性侵被害人
得逞。经小翠提告。
台中地院审理时,阿忠坦然认罪,并与被害人小翠达成和解,足认他良心未泯,确有悔悟
之意,因一时未能克制性欲而犯案,倘处以本罪最轻本刑有期徒刑3 年仍嫌过重,犯案情
节尚堪悯恕,依刑法规定,予以酌减其刑。
法官审酌,阿忠在夜深人静的时刻,为满足一己私欲,利用被害人酒醉熟睡而无力抗拒的
机会,性侵害被害,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又与被害人达
成和解,小翠当庭表明愿意原谅他,遂宣告缓刑,以启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