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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ptic (无明)
2020-08-26 14:31:40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11359
2020-08-26 13:56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江姓男子获悉从事直销的小苹(化名)曾因为了顺利借款与某男嘿咻作为手段,即佯称有
她与某男偷录的性爱影片,恐吓与小苹做爱、及交付款项,否则性爱影片会流出,并告诉
她的丈夫,致小苹心生畏惧,两度与江发生性关系,并交付新台币10万元,台中高分院依
强制性交等罪将江男判刑5年。可上诉三审。
二审合议庭审酌,江男利用网络通讯软件之匿名性及不公开性,隐藏真实身分,故意设立
多只帐号借故接近及蒙骗被被害人,取得小苹信任而知悉她的隐私后,诓称握有被害人的
性爱档案,一人分饰多角,对小苹骗色骗财,造成被害人心理上难以磨灭阴影及伤害,恶
性重大判重刑。
判决书指出,江男于去年2月初,上网浏览小苹脸书后,认她姿色貌美,且从事直销工作
,他为贪图美色,遂佯装为“顺顺”、“阿源”、“小威”等多重不实身分,主动使用微
信通讯软件联系小苹。
江男先以“顺顺”身分向小苹佯称他及朋友对她的直销产品有投资兴趣,她相信后,双方
以通讯软件开始互动、联系。江男与她聊天时,获悉她为顺利向某男子借款,遂依对方要
求,同意与该人发生性行为,当时房间很黑,该男子有点怪等语。
江男获悉后,认有机可乘,明知他并无小苹与任何男子发生性行为的录影档案,竟向她佯
称该男是他的朋友,该男性爱时有偷录怪癖,她当时已经遭该男子偷录性爱影片,小苹信
以为真,误认江手上有偷录的性爱影片。
去年3月初,江男以微信通讯软件“顺顺”暱称,向她恫吓称:需传送她的裸照予“顺顺
”,且她与丈夫做爱时,需开扩音给“顺顺”听。若不从,会将性爱影片外流及告知她的
丈夫、家人,她心生畏惧照做。
至去年4月、7月间,江分别以“顺顺”、“阿源”暱称,胁迫小苹称:需来台中与他做爱
,届时会将该性爱影片交还,并交付款项。若不从,会将性爱影片外流及告知她的丈夫、
家人等语,使她心生畏惧,而两度遭他玷辱,并交付10万给他。
经被害人报警查获江男,江辩称对方与他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他没有强迫她,合议庭不
采信,予以判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