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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
基隆一名潘姓女子在某小吃店内担任女陪侍,去年8月24日晚间,为了赚取小费,趁酒客
们喝得酒酣耳热之际,伴随音乐褪去内裤,站在沙发上露出下体供人观赏。未料,竟遇警
临检,当场逮捕潘女与现场罗姓负责人。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罗、潘二女犯意图营利
公然猥亵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月、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罗女为“水汪汪小吃店”现场负责人兼任柜台工作,雇用原籍越南的潘姓女子
等人当作坐台小姐,每坐1台2小时30分,坐台费为300元,另可以与客人互动,取得小费
,不另支薪。
去年8月24日晚间,林男等3人前往该店6号包厢时,坐台的潘姓女子为了多赚一点小费,
见酒客喝到酒酣耳热时,竟站在沙发上,当场脱下内裤,还把内裤拿到手上摇晃,裸露出
下体供酒客欣赏,警方则于当时进入临检,当场逮捕潘女及罗姓女负责人。检察官侦讯后
,将罗、潘二女依涉犯意图营利公然猥亵罪,起诉。
潘女则向法官辩称,案发当时因为内裤穿反了,非常不舒服,才会到脱下来更换方向,没
有裸露下体的意图,否认犯行。
罗姓女负责人也称,每一位小姐上班时都有签下切结书,要求小姐们只能单纯陪客人喝酒
聊天,但坐台小姐们在包厢内的其他行为自己无关。
法官认为,罗、潘二女为了招揽更多男客到店内消费,借此赚取场地费、酒、菜费、坐台
费及小费竟在没上锁的包厢内,裸露下体供男客观览,已触犯意图营利公然猥亵罪,分别
判处罗、潘二女有期徒刑3月、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9万、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