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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5 12:18 联合报 / 记者陈宏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吴姓男子从事服务业,他在今年初曾骑机车到雾峰区后,步行到胡姓女子的住处附
近,徒手偷走胡女的内衣裤后,塞在口袋内逃逸,全被监视器拍摄下来,警方循线通知吴
到案,吴否认涉案,辩称“只是去送汤”,但因事证明确,台中地院依累犯加重其刑,判
拘役30天,得易科。
根据判决书,吴姓男子(24岁)有窃盗前科,曾遭判刑确定,但他不知悔改,在今年2月
间骑车到胡姓女子位于雾峰区的住处附近,先将机车停放在巷外后,在徒步走到胡女住处
外,徒手偷走胡女晾在晒衣架上的内衣裤,价值约300多元,得手后徒步离开现场,骑车
逃逸。
胡女发现后报警,警方根据监视器画面,发现是吴涉案,循线通知他到案说明,吴到案后
矢口否认涉案,辩称当时他是外送员,外送汤品到附近,发现不是外送地址后就离开,没
有将内衣裤塞到自己的口袋里。
不过全案因有监视器、证人证词等相关证据,台中地院认定吴犯行明确,加上吴是累犯,
依法加重其刑,依窃盗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