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狂劈4男…小王1号坦承:啪超过50次!他再曝“香艳裸泡”约会 老公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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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26日 18:23
▲人妻分别与4名小王过夜、开房间、裸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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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戴若涵/台北报导
桃园一名人妻在婚姻存续期间,
竟分别跟4名男子交往过夜、上摩铁、开房间、裸体泡汤,
丈夫得知戴绿帽后,一怒之下告上法庭,向妻子求偿共35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一审法院判人妻应赔偿丈夫共27万元,全案上诉至高等法院,
日前法院将上诉驳回,全案确定。
人夫主张,2009年与妻子结婚,2018年11月双方协议离婚。
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先与甲男交往、过夜,
又在2018年8月、10月分别与乙男、丙男上摩铁,
同年11月再跟丁男入住饭店裸身泡汤,并发生性行为。
他得知后,精神遭受到极大的痛苦,决定就“妻子劈4男”的行为,
向妻子分别求偿200万、50万、50万、50万的精神抚慰金。
桃园地方法院勘验各项事证后,判人妻应分别赔偿7万、10万、5万、5万给人夫。
案经上诉,人妻辩称,她没有与甲、乙、丙、丁男发生通奸行为,
是丈夫长期外遇,还曾寄送包裹诅咒她,遭她声请保护令获准,
丈夫又曾为了拒付孩子的抚养费,在强制执行程序中,
制造假债权声明遭判刑确定,强调是丈夫先藐视婚姻且破坏圆满安全及幸福。
▲人妻出轨被抓包,总共要赔丈夫27万元。(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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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等法院调查发现,人妻曾与甲男出游,并留有照片作证,
奸情曝光后还与人夫签下和解书,内容指出
“后来至少有发生50次性关系,大约到2018年10月为止”、
“甲男坦承侵害人夫的配偶权,并愿意道歉、赔偿”,
甲男也证称,
“我不知道人妻已婚,我与人妻是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关系,
一个月可能会有一次共同出游,她住过我家”。
另外,丁男也曾签下和解契约书,内容指出,
“为丁男与人夫配偶于民国107年11月至同年月7日在饭店为侵害人夫配偶权乙事,
丁男愿向人夫道歉并赔偿”,
并证称,人妻向他表示自己是单身,
“约会时有进出饭店、同宿、发生性行为,也有一起裸身泡过温泉”,
觉得受骗还要赔偿“心里有点呕”,但不对人夫怀恨在心,不会说出假供述。
法院勘验各样事证后,将上诉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