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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玩手机惊见“爸激战阿姨”!正宫心碎谈判…小三呛:宁杀人也不让妳告
记者陈羿妏/高雄报导
高雄市一名吴姓人夫与宋姓女子搞婚外情,赴摩铁开房间不忘录下亲密影片
结果吴男小孩玩手机时,不慎点开云端空间,吴妻当场傻眼,整起奸情才因而曝光。
孰料,吴妻找宋女谈判时,竟遭呛“愿犯下杀人罪也不愿让妳告通奸”等恐吓字句
除了提起刑事告诉外,民事分别向丈夫及宋女求偿10、40万元精神赔偿金。
判决指出,吴男隐瞒婚外情多时,却在2017年5月底间因“小孩玩手机”而露馅。
同年9月吴妻决定找宋女赴咖啡厅谈判
怎料,对方得知她准备提告、索赔后,竟开呛“愿犯下杀人罪也不愿让妳告通奸罪”
“杀了情夫一家再自杀”等语。
隔年2月间,宋女甚至直冲到家门口堵她
不断打电话要求“出去解决、传讯息恐吓“我跟我两个小孩的命你拿去”
“今天不见,明天见,你要搞大我陪你”
外遇一事已让吴妻相当心烦,又面对这样的恐吓
令她身心俱疲且非常担心自身安全,决定求偿。
对此,宋女坦承确实与吴男发生关系,也有与吴妻谈判
不过矢口否认有相奸、恐吓一事,辩称吴男当时追求曾传“身分证配偶栏空白照”给她
才会因而受骗与吴男相恋,另外当时“愿犯下杀人罪”言论
纯粹是急着向吴妻解释自己也是受害者
无奈吴妻不愿相信,才会脱口而出,绝无恐吓之意。
不过,法官调阅相关通联纪录
吴男与宋女曾提及“现在我更是很清楚你不会为了我放弃你的家庭”
“身分证是要保命的”
确认宋女知道吴男已婚事实,两人为了躲避相奸罪责欲盖弥彰
企图以身分证件搪塞卸责。
刑事部分,去年桥头地院审酌后,依相奸罪、恐吓危安罪
判宋女有期徒刑3月、拘役50日,各得易科罚金9万元、5万元
至于吴男涉通奸罪等部分,已获吴妻撤诉。
民事部分,桥头地院认定吴男、宋女破坏婚姻配偶权应属有据
宋女恐吓行为确实让吴妻的生命、身体安全感觉遭受威胁
因此最终判宋女赔20万,吴男则要赔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23/17445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