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指交”国中妹挨告 男辩:以为女方已满18

楼主: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0-05-14 22:08:10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65086
“指交”国中妹挨告 男辩:以为女方已满18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5/14/php3n30eD.jpg
男“指交”国中妹挨告,虽辩称以为女方已满18岁,仍遭判刑。
(情境照,非本文当事人)
2020-05-14 10:59:20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林男透过交友软件“探探”结识14岁国中妹后“指交”,事后
挨告。他在审理时辩称以为女方已满18岁,但台北地院根据双方聊天纪录拒绝采信,另考
量他愿意赔偿,只是少女无意愿商谈和解等情,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
判刑6月,可上诉。
林男2018年11月中旬认识国中妹,隔月27日下午,他骑车载少女前往新北市乌来区某温泉
旅馆泡温泉,期间他在不违反少女意愿下,先以手抚摸、搓揉少女胸部及阴部,后指交得
逞。
林男到案后辩称,女方在“探探”上所填载的年龄是18岁,平日还可以约出来,加上案发
前与女方聊天时都未谈过年纪、也几乎不讲学校的事情,他才会以为女方已满18岁;他强
调,案发后向女方确认,才知道对方未满18岁,这是他第一次询问女方年纪。
但合议庭发现,林男于警询、检方侦讯时均供称一开始就知道女方是国、高中生;且女方
在检方侦讯时也说,她在见面前就有用“探探”或LINE向林男说她14岁;故拒绝采信林男
辩词。
合议庭审酌林男明知少女是14岁以上未满16岁少女,思虑未臻成熟,身心仍处于发展阶段
,竟仍与少女性交,影响少女身心健康及人格健康发展,犯后还否认犯行,但考量他的手
段未涉及暴力,也表明有意愿与少女和解,只是少女没有意愿等情,依法判刑。
作者: cbs2k (蓝色啤酒海)   2020-05-14 23:49:00
新闻中有置入!
作者: biu2 (网志放音乐不潮但吵)   2020-05-15 06:05:00
置入 子交 错了嘛?
作者: godgod777 (Tim)   2020-05-15 20:43:00
活该倒楣,要好好对人家就不会被告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