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被男网友逼口交?女子事后轻松谈笑 检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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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0年5月14日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23岁彭姓男子去年认识大4岁的网友小芳(化名),小芳指控2
个月后就在新竹地院前河堤车上被迫口交,事后彭男还到她家性侵她,然而检方发现二人
对话,彭男“妳太强了!妳人很好、还帮我、我三年没了。”小芳“哈哈哈,对!”检方
未发现小芳有恐惧或愤怒回应,反而是轻松谈笑,认定并非性侵,全案不起诉。
27岁的小芳指控,23岁的彭男去年3月间经由网络社群聊天软件认识她,2个月后在新竹地
方法院前的兴隆路河堤旁,在车内强迫她口交得逞。去年7月11日在她住处,再度强制性
交得逞。
彭男说当时是小芳靠在他肩膀上,问她要不要回家睡,她说没有关系,反正无聊也睡不着
,后面才发生口交,根本没有强迫。
第二次是她给地址,进去房间后,她说要睡觉,他说他也想睡,然后就抱在一起发生性行
为。
检方发现彭男被控第一次强迫口交当天,曾传送“早点睡姊姊”、“你太强”、“你很强
啊”、等讯息,而小芳则回传“吃一吃东西继续睡”、“你整天都没吃东西啊?”、“应
该去吃东西了”、“我准备睡觉了”等讯息,二人对话内容正常无异状,未发现有因害怕
而帮彭男口交的畏惧反应。
事后二人仍互传讯息,彭男传送“在车上的”、“...”、“那天抱歉啦”、“我真的蛮
想的”、“我是真心把你当姊姊”,小芳回传 “嗯,知道了”,彭男“你应该也吓到”
,小芳“哈哈哈,对”,彭男“可是你人很好”、“还帮我”、“我三年没了”。
检方认为二人对话应系指首度在车上口交之事,小芳均以轻松谈笑态度回应,未发现有遭
强迫迹象。此外没有证据证明彭男有性侵情事,全案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