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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捷运扶梯“裙子被撩起”...她转头喊变态!色男瞎扯“想搭讪”下场曝
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欧阳姓男子站在东湖捷运站手扶梯上见前方一名女子花花(化名)
身穿连身裙大起色心
趁对方低头看手机时,开启手机录影功能,再贴近花花的裙摆
将大腿内侧的隐私部位全录下
直到花花发现有异状,大喊“变态”才揭开整起狼行。
案经高等法院审理后,欧阳男遭判拘役55日确定。
花花表示
2018年12月4日上午从家里出门前往东湖捷运站要准备搭车上班
孰料搭乘手扶梯上楼到站内时却感觉“怪怪的”
因为当时欧阳男离她很近,起初认为欧阳蛮高且当天裙子及膝
在她后方的欧阳胸口位置不可能比她膝盖高
但慢慢地竟感觉到“裙子被撩起”
转头一看才发现真的被偷拍,她立刻要求欧阳把手机交出来看
但欧阳随即跑远,她边追边喊“变态,不要跑”,所幸有追上欧阳才得以报警处理。
欧阳辩称,原本是想搭讪花花
打开手机通讯软件准备攀谈时,却误触闪光灯功能
结果不到一秒花花就回头斥喝,且花花当下情绪激动,他担心手机被抢走有损坏风险
才赶紧跑离捷运站,到人潮聚集多的高中前把手机交出给花花看
且手机内没有任何窃录私密档案,强调警察、检方相验后也没有偷拍证据。
不过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虽然欧阳把偷拍档案删除
但透过画面内的动作可确认欧阳犯行
且认为欧阳若想搭讪,“为何不直接出声”,却要默默靠近花花,此举有违常理。
一审士林地院审理,认为欧阳仅为满足个人欲望
无故以移动电话窃录花花的裙摆风光,已严重造成花花心里伤害
且犯后矢口否认犯行,判欧阳拘役55日,得易科罚金
案经二审,高等法院认为原判无误,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20/16955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