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战人夫48回合!21岁嫩妹自爆“16岁被包养”…曝每月价码:他找我就会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15/1691799.htm
2020年04月15日 15:04
▲苗栗一名年轻女子与人夫发生关系,挨告后自爆遭包养。
(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https://i.imgur.com/S5HmMFs.jpg
记者戴若涵/苗栗报导
苗栗一名21岁嫩妹小乃(化名)结识人夫阿宏(化名),但她明知对方是有家室的人,
竟还与阿宏到摩铁激战48次,正宫得知2人奸情后,气得怒告小乃及小乃的父亲,
求偿218万元。
法院审理后,判小乃应给付正宫4万元,小乃父亲应连带给付12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乃2018年3月间到2019年4月间某日,共与阿宏发生48次性关系,
其中36次是在她未满20岁时,另外12次则是她满20岁后发生,
刑事部分遭法院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确定。
阿宏证称,自己是在2016年5、6月间在酒店认识小乃,
并在2016年6月开始每个月给小乃2万到3万余元的“生活费”;
小乃则承认,
“我在16岁时被阿宏包养,他每月给我2万元,
只要他找我,我就会跟他出去发生性行为”。
苗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乃当时年轻思虑不周,又因为阿宏按月提供金钱包养她,
才会轻率地与阿宏发生关系,恶性不算重大,考量她高职肄业,目前无业怀孕中,
生活费由丈夫负担,判她应赔偿正宫精神抚慰金4万元,小乃父亲则应连带赔偿12万元。
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