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调青春!国中少女想要4000元游戏点数 援交拍性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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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0年2月29日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未满14岁的国中女学生小芳(化名),去年与陈姓男子
性交4次,检方调查发现,小芳竟是为了133.85美元(台币约4000元)的网络游戏“极速
领域”点数,自愿与陈男上床3次,第4次则免费赠送并拍摄性爱影片,台中地院认定双方
是性交易,陈男触犯3年至10年的重罪,不过,考量陈男无前科,双方已和解,小芳其父
母愿意原谅陈男,法官以情堪悯恕为由减刑,依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轻判2年,宣告缓
刑5年,让陈男不必蹲苦窑。
判决书指出,小芳(化名)在脸书上认识陈姓男子,去年3月交往后,两人于4月发生4次
性关系,前3次都有“对价关系”,陈男交给小芳信用卡,由小芳自行购买网络游戏“极
速领域”点数,分别是44.93美元、79.94美元、8.98美元,合计共133.85美元,折合台币
约4000元。
至于第4次性交,小芳没有索取游戏点数,算是免费相赠,她并同意陈男用手机拍摄性交
画面,小芳事后告诉同学,小芳父母辗转得知后,对陈男提出告诉。
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又赔钱给小芳及其父母,双方取得和解,法
官认为,陈男以购买游戏点数,换取小芳发生性关系,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
31条、36条,其中,第36条规定,拍摄儿童或少年性交猥亵影片等,处1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下罚金,另外,刑法第227条规定,对于未满14岁之男女为性
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陈男面临最少3年,最高10年的重刑。
不过,法官认为,陈男以购买游戏点数的对价性交易,多次与小芳发生性关系,虽没有违
法小芳意愿,却对性事观念蒙懂未臻成熟的小芳,足以紊乱金钱价值观,妨碍身心发展与
人格,法院可以严惩陈男,但考量陈男无前科、犯后态度良好,又已和解,小芳与父母都
同意原谅陈男,对陈男判处最低3年徒刑,还是仍嫌过重,援用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
显可悯恕”减刑,轻判徒刑2年,并宣告缓刑5年,免除陈男牢狱之灾,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