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运将性侵夜唱醉女判4年 辩“是她跨上来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0-01-31 19:49:22
运将性侵夜唱醉女判4年 辩“是她跨上来还问我喜欢吗”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313860
联合新闻网2020年1月31日
(记者蔡翼谦/台北报导)刘姓运将在台北敦南钱柜载到夜唱酒醉的女子,竟起色念将女子载到暗巷性侵,还致电给
女子同事称“我送她回家了”;女子起床后下体出血、内裤被反穿,察觉有异验伤报警。
刘讯时称“是女子主动脱裤性交,她还把我的头往她胸部压,我有反抗但推不开她”,不
过说词不被法官采信。士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刘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刘男2018年7月22日凌晨2点50分,在钱柜台北敦南店载到酒醉的被害女子,女
子同事当时护送女子上车,还向刘男称“送女子到她的内湖区住处”。不料刘男见女子有
机可趁,竟未将女子载到家,途中将车开到路边暗巷,打开后车门,进入后座对女子性交
;凌晨5点29分才送女子回社区。女子起床后下体疼痛,怀疑遭性侵报警。
女子是一早起床在同事陪同下到医院验伤,验伤报告指出,女子的私处验出刘男DNA。
刘男称,当时女子喝醉叫不醒,自己又找不到路,只能开到巷子临停,边玩手游边等女子
酒醒;结果女子跑到前座,跨在自己大腿上,把自己的头往她的胸部压,还问“喜欢吗?
”。女子还把两人裤子脱掉,双方性器官摩擦10多分钟,“我有反抗但推不开”。
女子侦讯时说,当天夜唱喝了很多酒,连如何下楼、上出租车都忘记,恢复意识时已是早
上,起床如厕后发现下体疼痛,有微出血,内裤还被反穿,但近日都没有发生性行为。
女子说,同事送自己上出租车后,跟刘男要了电话,结果同事凌晨打给刘男,他都未接。
之后去看社区监视器,发现到家是凌晨5点多,怀疑自己被性侵,隔天一早验伤报案。
女子指出,回想当天情况,当时当下四周环境很安静,有听到刘男说“小哥哥把东西放进
来好不好”,也感觉刘男将性器官顶到自己下体;当时自己大喊“好痛”才醒,眼睛睁开
发现内裤被脱掉,胸罩也没带,刘男就坐在自己身上,“他的脸就在我胸部附近”。
女子同事法庭上证称,当天为确保女子安全,送她上车后,跟刘男要了手机电话,凌晨3
点多时,刘男有打过来,说已经安全送女子下车,女子因酒醉先坐在社区大门躺着。
女子庭中不断痛哭,法官认为她若非遭遇难以启齿的侵害,不会有这种宣泄情绪,加上刘
男与女子、女子同事本不认识,两人不需加害刘男,认定两人证词可信。
法官也认为,若刘男找不到地址,应立刻拨电话给女子同事询问,不过刘男并未这样做,
也未四处寻访可能地址,却将女子载到偏僻巷弄,待上约2小时之久,实属可疑。
法官指出,女子同事称,女子喝酒后会开心一点,但也仅止于拥抱朋友,不会到脱衣服程
度;且刘男正值青壮年,体力明显优于女子,难以想像事实是刘男所称“遭女子强行跨坐
腿上,无法反抗、推开”。刘男说词明显不合常理,是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法官审酌,刘男利用女子欠缺抵抗状态对她性交,犯后又没道歉、和解或是赔偿,也已经
有损职业驾驶的公众形象及社会安宁秩序,依乘机性交罪判他徒刑4年,可上诉。
刘男曾否认性器官进入女子阴道,不过法官指出,性交罪并非以侵入阴道为必要,只要性
器官进入对方私处如阴道附近的器官或范围,仍符合刑法所指的性交定义。
作者: crook0610 (Joker.C)   2020-01-31 19:50:00
母汤
作者: hebemike (秋坟鬼唱诗)   2020-01-31 20:14:00
垃圾小黄
作者: ian10231 (小象硬梆梆)   2020-01-31 20:45:00
伍告变态
作者: RG5678 (G-REX5678)   2020-01-31 23:36:00
小黄
作者: DATION (昊仔)   2020-02-02 06:25:00
喝醉被强奸不是很爽吗 干嘛痛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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