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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外遇产女 DNA鉴定非丈夫和情夫的种
出版时间:2018/10/23 12:27
桃园一名吴姓妇人外遇陈姓男同事生女1年后向李姓丈夫坦承女儿非其亲生,李男怒控吴
、陈通奸,然经DNA比对后吴妇的女儿与陈男竟无血缘关系,由于有人証指吴妇自称离婚
、且陈男也坚称她说已离婚才会交往,桃园地检署今对陈男不起诉处分,吴妇依通奸罪嫌
起诉。
检警调查,已婚的28岁吴姓妇人去年3月底产下一女婴,今年3月她向李姓丈夫坦承与陈姓
男同事(37岁)通奸,女儿并非李男亲生的,李男因而对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诉。陈男坦
承2人确实有发生过2至3次的性关系,但称她说已离婚,才会同她交往。吴妇指称,当时
除了陈男外,她没有跟其他人交往或发生过性关系,因此认定其女就是她和陈男的女儿。
不过,吴妇的女儿经DNA鉴定后,竟与陈男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由于吴、陈2人共同的友人出庭作証时指称曾私下问过吴妇是否离婚?吴妇说她离婚了,
友人也转告给陈男等,桃园地检署认为陈男事先不知道吴妇的婚姻关系,加上吴妇的女儿
也跟陈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等,桃园地检署今予以不起诉处分,吴妇则因其夫坚持提告,依
通奸罪嫌将她起诉。(突发中心张沛森/桃园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