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唱KTV喊热脱衣 男同事冻未条就挨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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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20多岁的萧姓男子去年11月下班后,邀女同事吃饭喝酒再到KTV唱歌,女同事边
唱边说好热,褪下衣物后,萧男禁不住诱惑,提枪上阵,就发生了亲密关系,事后女同事
突然提告,指控萧男趁她酒醉精神恍惚,在KTV捡尸性侵,但台北地检署发现事后女方曾
传短信给萧男“我不想被白干”,检察官又屡传女方不到,认为难凭她片面指诉认定萧男
犯罪,因此将他不起诉。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某日夜晚,当天萧男原本邀约几名死党下班后小聚,无奈工作做
不完,等他下班时,聚会早已解散,萧男饿著肚子,想到一名女同事就住在他租屋处附近
,便传LINE问她吃了没?对方答应陪同外出吃消夜,2人就约在一家鹅肉摊小酌,结束后
觉得意犹未尽,继续前往附近的好乐迪KTV续摊。
20多天后女子突然指控萧男带她去唱KTV时,趁她酒醉精神不济时,先对她毛手毛脚,由
于她酒醉根本无力抵抗,萧男试探后胆子变大,就脱光她的衣服发生性关系,因此提告乘
机性交罪。
萧男到案坦承当天确实有与女同事发生性关系,但否认违背她的意愿,辩称当天因为错过
朋友聚会,才约这名女同事外出吃宵夜,2人用餐时喝了1瓶啤酒,隔天凌晨到KTV唱歌时
,又点了1瓶威士忌。
萧男说,女同事唱了几首歌后,不断说好热,随后开始自己脱衣服,还主动帮他口交,他
一时冲动,就与对方发生性关系,2人完事后还继续唱歌,直到早上才一起走路回家,事
后还有互相联络,没想到隔几天女同事突然LINE他“不想被白干”,暗示要他给钱。
为了厘清事证,检察官多次传唤提告的女同事,但她都无故不到庭,因此无法进一步比对
萧男的供词真伪,且女方在案发后20多天才到警局报案,也无法采集她身上的任何检体,
因此认定萧男罪证不足,将他不起诉。(吕志明、吴珮如/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