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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 15:58 联合报 记者凌筠婷╱即时报导
果然免费的最贵!彰化县一名20岁陈姓男子因为缺钱花用,明知一名17岁少女对他甚有好
感,居然利用这种爱慕的少女心,与少女约定共同犯案。少女利用通讯软件,在网络上搭
讪不认识的男性网友,相约发生性行为,陈男假装是少女的哥哥,事后现身恐吓对方勒索
金钱,一名男子就因为这一次色欲薰心,与少女发生关系后,被陈男陆续勒索了10万8千
元。该男子因不甘心而报警,彰化地检署检察官今天将陈姓男子依照恐吓取财罪起诉。
这名20岁的陈姓男子,看准这名少女对他有好感,就利用这份好感,要少女为他“献身”
,由少女在通讯软件上约陌生男子进行性交易赚钱,106年12月某日,少女认为有名男子
应该“有意思”,把通讯软件内的对话截图给陈男看,陈男还教少女要怎么应答,但后来
却发现该男子只想“发生性行为”而不想“交易”,为了把这名男子引诱出来,少女改口
说:“明天可以免费”,两人约好隔天早上到芳苑乡某宫庙见面。
隔天上午两人碰面后,少女和男子就到庙旁的男厕里发生性行为,少女还在过程中偷偷用
通讯软件向陈男通风报信。完事后,两人走出厕所,陈男已经拿着铁棍在外面等著。陈男
拿铁棍挥击该男子大腿,要对方交出手机,还说“你用了我妹妹,要怎么处理,看你要报
警还是要用金钱处理?”、“刚关出来,什么都不会怕”恐吓对方,还作势要打给自己的
“老大”,要“老大”“多派2部车的人过来”。
该男子因此心生畏惧,先给陈男8千元,后来又给了5万2千元,陈男食髓知味,接续以“
老大嫌太少”为由,继续恐吓该男子,该男只好又给了4万8千元。少女一次献身,陈男就
恐吓取财了10万8千元,钱拿到手才把手机还给该男子后离去。该男子不甘被恐吓取财而
报警。警方找到这对男女,陈男被依恐吓取财罪起诉,少女则因事发时未成年,警方将她
以共犯身分移送少年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