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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13:42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即时报导
担任出租车司机的刘姓男子去年清晨载一名女子到豆浆店吃早餐,再至KTV饮酒作乐,事
后他见女子不胜酒力昏睡,竟将女子载至汽车旅馆,乘机和女子发生性行为,女子过程中
惊醒制止,报警处理。女子事后痛骂刘,“色心起意”、“我要男人排队一堆啦,要选选
不完啦,也不会选你”。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刘3年6月徒刑,可上诉。
刘开出租车时认识女子,两人交换联络方式成为朋友,刘去年11月清晨5时许,接到女子
用WeChat联络,要求他到台北某家KTV载女子到豆浆店吃早餐,再开至基隆某KTV饮酒作乐
,结束返程途中,刘见女子酒醉昏睡,竟擅自将女子载至汽车旅馆,将女子抱上床,脱去
女子裤子,乘机发生性关系。女子过程中惊醒制止,报警处理,刘才罢手。
刘讯时坦承和女子发生性行为,但否认乘机性交,辩称因女子父母要求女子不要吸毒,若
酒没醒就不要回家,加上他跑夜班需要休息,才会到汽车旅馆,事后女子主动要求,双方
才发生性关系,女子还自行变换体位,未料事后女子要求3万元,他感到惊恐,怀疑遭仙
人跳,体认到俗语说“不要钱的最贵”。
女子证称,刘吃完早餐曾问她是否要去旅馆,她二度拒绝,未料她事后酒醉没有记忆,直
到醒来发现刘压在她身上做很恶心的行为,她从未答应去旅馆发生性关系。另法官勘验双
方对话纪录,女子对刘呛声“我管你怎么对我,你现在对我就是不对”、“色心起意”、
“你以为我好惹是不是”、“我要男人排队一堆啦,要选选不完啦,也不会选你”。
法官调阅汽车旅馆监视器画面,确认女子当时瘫软在副驾驶座没有意识,认为女子难以主
动邀约性行为、变换体位,另女子事后向刘要求3万元赔偿未果才报警,也符合常情,不
采信刘的说词,依乘机性交罪判刘3年6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