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男诓还钱性侵女债主 传性爱片给男友呛:她选择我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先前向女性友人借款10万元迟迟未还,事后假借要“还钱”为由骗对
方到自己住处,对她伸出爪性侵得逞,过程中还拍下性爱影片。不料林男事后盗领女友人
的24万存款,还传影片给对方男友呛声“她选择了我,要和你分手!”法院认定林男性侵
犯行属实,判他4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林男向女性友人“小美”(化名)借了10万元,2014年12月16日,他邀约对
方到自己租屋处商讨还钱事宜,过程中发生争执,林男一气之下竟殴打小美,打伤对方后
还强拉她到厕所和房间性侵2次,过程中还用手机拍下。他还恫吓对方要面带笑容,否则
要持续殴打。
除了殴打和性侵之外,林男还逼小美交出提款卡和密码,最后从中盗领24万元得手;不料
林男还不善罢干休,竟还将性侵小美的影片传给她男友,甚至还去电表示对方已决定和他
在一起,而且已经发生性关系,过程中还要女方配合。但小美男友发现她说话时语带哽咽
且吞吞吐吐,觉得事态有异而不断询问“妳在哪里?”并扬言要报警处理。
小美男友的说法惹怒林男,他把小美带出门称说要修理对方,正好路上遇到巡逻员警,女
方随即跳车向警方求助,林男见东窗事发逃离现场。
事后警方循线逮捕林男,他矢口否认犯行,辩称性行为是你情我愿,盗领24万元也辩称是
借贷。但被害人指证历历,检方依法起诉;日前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林男犯后毫无悔意
,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半徒刑;盗领款项和强制罪部分则判处1年徒刑,得易科罚金36万
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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