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AAB 2017-10-15 22:18:562017-10-13 15:13
桃园市彭姓男子(52岁)2年前和一名女网友认识,女网友声称没钱就医,他允诺资助,
到女网友家送钱,事后被女网友控告他强迫口交、还偷走手机及现金。
桃园地院审理时,彭姓男子供称,进入女网友住处后,对方问“要不要做爱?”他回说:
“不好吧,才刚认识而已”;女网友说“前一个男孩子来就是要做爱的”,否则不借她钱
,他还称“啊,还有人比我早”!由于双方刚认识,才选择用口交,5分钟就结束了,随
后就离开,而且当时已同意要拿钱借她了,何必偷她的手机和钱?
法官深入调查发现,女网友曾向彭男称:“我们非亲非故,我家禁止男人进出。”却轻信
彭在三更半夜资助而开门迎入;还指彭案发后曾要帮她代缴水电费帐单,另在侦讯时说被
偷了7、8千元,后又说是1万千多元等说词反复、不合理,认定2人是合意口交、判彭无罪
,另告发女网友诬告、伪证、移检方侦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5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