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星国恶狼赔偿被害女获原谅 法官批:不顾母国形象
4名新加坡籍交换男大学生去年12月,将2名女子灌醉后性侵,士林地院今天依乘机性交罪
判决4人1年11月到1年9月不等徒刑,并宣告缓刑4到5年,士院指出,4人皆认罪,并已与2
名被害女子和解,且已付清赔偿金,被害女子也愿意原谅,并为4人请求缓刑,法院才如
此量刑,但他们皆限制出境中,仍不得回国。
法院指出,4人无前科,也没有犯罪纪录,犯案过程没有造成2被害女子受伤,且犯后坦承
犯行,多次当庭表达歉意,但是他们出国旅游不顾母国形象,藉酒放纵私欲,已造成2名
被害女子身心俱创。
法官审酌,他们因本案已被羁押超过8个月,对身处异乡的他们来说已是很严厉的教训,
在案件结束前无法回国继续学业,若判处入监执行,将使学业长期中断,不仅不利回归社
会,也徒增社会成本。
检方起诉时指出,其中刘姓、王姓和陈姓男子有犯意联络,轮流性侵其中一名被害女子,
被害女为保护友人,还当场以英文说“针对我就好,不要伤害我朋友”;但法院认为,3
人都没有商量纪录,其中刘男还不满王男性侵被害女子,证明3人并非共同犯罪。
刘姓、王姓和陈姓男子在犯案后,就被法院裁定羁押,只有林姓男子以15000元交保,但3
人在法院辩论终结后,分别命已6到7万元交保,但4人目前都是限制出境,除非执行检察
官以驱逐出境代替保护管束,否则仍不得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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