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时“一直卢”15岁少女嘿咻 他触法刑期加重1/2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21岁的廖姓男子还在部队服役时,认识了一名15岁国中女生,趁休假时,把对方
带回家发生性关系,返家时被少女父亲撞见,事情曝光后,家长气得提告。桃园地检署认
为他犯案时具军人身分,因此可依《陆海空军刑法》加重其刑2分之一。
据《苹果日报》报导,少女在警讯和第一次检方侦讯时供称,第一次发生性行为时,有说
不要,廖男一直“卢”才同意等,但在第二次侦讯时改称遭对方强迫发生性关系。
报导指出,由于少女供词前后不一,桃园地检署认为廖男没有强制性交行为,依对14岁以
上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起诉,而他不仅面临7年以下徒刑,因犯案时具军人身分,还可依
《陆海空军刑法》加重其刑2分之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616/9464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