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献身 男不愿交往被诬性侵
中时电子报2017年6月12日 上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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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女大生在超商打工时,结识程姓男子并对他倾心,今年4月间,女大生到程男住
处聊天并过夜,当晚也发生2次性关系,事后向程男表白要进一步交往却遭拒,还被程男
呛“后会无期”、“当作一夜情!”女大生为此怒告程男强制性交;不过检方认定2人应
为两情相悦,对程男不起诉处分。
这起“性侵”疑云发生在今年清明节当天,19岁的女大生到25岁程男的租屋处聊天,因时
间太晚留在程男住处过夜,女大生还献出自己的初夜给程男,当晚并发生2次性关系,激
烈的做爱过程中,女大生的双腿被咬到瘀青红肿;隔天清晨,程男要求再来一次,因女大
生婉拒,程为此翻脸,将女大生赶回家。
事后,女大生发短信问程男“干嘛赶我回家睡”,程男则回应“掰、后会无期”、“发生
关系你情我愿是要怎样”、“你要到我家住的”,也挑明说“我们也只是发生关系,当作
一夜情啊,不然呢”,女大生愤而提告。
程男向检警坦承与女大生发生性关系,但强调是你情我愿,并表示是女方主动向他告白并
要求交往。事发后,女大生也曾传LINE问他“是否从此不理他”,他回复“后会无期”后
,当天下午就发现女大生在他机车贴上“已报警”的纸条,要他把话说清楚。
程男说,他的租屋处共有4户,隔音效果很差,如果是强迫性侵,女大生大可大声呼救,
他认为女方是报复他不愿进一步交往,才诬指他性侵。
检方勘验双方互传的LINE对话内容,发现女大生曾传“今天可以吗”、“你怎么解决你的
需求”、“你喜欢怎么样的女生”等讯息,也认为女大生当晚如遭性侵,应可利用程男洗
澡时离开,却是至隔天清晨与程男一起出门,且于事发后3天才报警,与常理不合,因此
认定是两情相悦,全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