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硬上心仪女 竟辩“没穿内衣有性暗示”
2017年04月02日14:01
台中市一名钟姓男子心仪女姓友人“小优”已久,小优却被钟男的杨姓同事追走,钟男心
有不甘,去年3月假好心凌晨送馄饨汤给小优,小优吃完后,让钟男留在租屋处打电脑,
她则自行进卧室睡觉,不料隔日上午钟男竟起淫意,不顾小优反抗,性侵小优得逞。台中
地院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判钟男3年徒刑。
判决指出,去年3月14日凌晨零时6分许,钟男送宵夜馄饨汤到小优位在中市一中街租处,
小优吃完后想睡觉,见钟男仍在屋内打电脑,只好对钟男说她要先去睡觉,请钟男离开时
叫她起床锁门。
小优甲上床睡觉后,钟男继续留在屋内休息,直到上午9时许,钟男醒来竟不顾小优挣扎
说“我不要”,对小优强制性交得逞。
事后小优难过地对钟男说:“怎么可以不尊重我?”钟男竟反咬:“妳明知我喜欢你还交
男友,妳尊重过我吗?”小优觉得十分愤怒又对不起男友,因而提告。
钟男到案后坦承犯行,却透过律师辩称,“小优当时只穿T恤和短裤,没穿内衣,这有性
暗示,且双方的LINE,小优同意钟男睡她的床,这也有同意与他同床共眠之意。”
小优强调,当天因为钟男问她可否睡她家地板,她才说“不用那么可怜,我床让你睡。”
法官也认为当时已经3月进入夏季,天热在自家不穿内衣睡觉,是很普通的事情,因此认
定钟男未经同意强迫与女子性交,判他3年徒刑。仍可上诉。(邓玉莹/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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