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8 18:09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58岁林姓男子与前女友生下一女儿,他常于周末至前女友家中探视女儿并过夜,去年4月竟3度趁全家人熟睡之际,性侵前女友的13岁孙女小晴(化名),不仅抚摸胸部及下体,更强逼小晴口交至射精。士林地方法院宣判,依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罪重判林男17年徒刑。
判决指出,林男于2015年12月29日假释出狱后,常于周六、周日探视与前女友生的女儿,并在前女友家中过夜;小晴有轻度智能障碍,没有自己的手机,而林男每次都会大方借给她玩,小晴因此很喜欢林男,都称呼他为“阿公”。
去年4月4日儿童节,林男跟着前女友全家人至宜兰出游,晚上也跟着在宜兰过夜,他趁大家都睡着,起了色心,将手伸进小晴衣裤,抚摸她胸部及下体,见小晴惊醒,立刻威胁“不准跟阿嬷说”。
小晴担心会被修理,隐忍不说,未料林男食髓知味,隔周深夜又把小晴叫醒,命她到客厅口交;2周后,林男又再次猥亵小晴,这次更将手指插入小晴阴道,直到小晴受不了写在小日记上,被学校老师看到,全案才曝光。
林男矢口否认犯行,指小晴供词前后矛盾,不具证据能力;林男前女友、学校老师则证称,小晴原本每周都期待林男前来过夜,后来却性情大变,极度抗拒见到林男,且变得更加郁郁寡欢。
合议庭认为,小晴对于遭性侵细节都能清楚叙述,且性格转变也与其他性侵被害人相符,认定林男犯行,他明知小晴未满14岁,且为智能障碍人士,仍为满足一己色欲性侵小晴,且他假释出狱不到半年就再犯,更始终否认犯行,毫无悔意,因此重判17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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