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3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高姓硕士生和郑姓友人到夜店,将正妹小柔、小玲(化名)带
出场捡尸性侵,高男甚至轮流性侵2女。高、郑到案辩称是你情我愿,法院认定两女到摩
铁已是酒醉状态,依乘机性交罪,各判6年半、3年10月定谳;小柔另对高男索赔100万元
,高等法院昨判高男应赔偿精神慰抚金50万元确定。
高、郑2男100年12月到北市信义区某夜店,向小柔、小玲搭讪后,4人喝酒跳舞。
隔天凌晨3时许,2人见两女已有醉意,拦搭小黄,指示运将在松山区摩铁前停车,高、郑
搀扶闭眼、垂著头、全身瘫软的小柔、小玲,分别进入房间。
郑男性侵完小玲,传短信告诉高男并先离去,高男到小玲房间,又性侵小玲。
高、郑到案辩称,双方是一夜情,非性侵;法院认定两女到摩铁已是酒醉状态,依乘机性
交罪重判定谳,应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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