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虾米?过马路拉女生的手 也算性骚扰

楼主: 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   2016-09-03 01:12:42
新闻出处:自由时报
网址: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14270
标题:【虾米?过马路拉女生的手 也算性骚扰】
内文:
〔记者吴政峰/基隆报导〕部分男生过马路会拉着女性友人的手,避免发生意外,但小心
,此举可能涉及性骚扰!
26岁刘男今年中与同龄的女性友人小梦(化名)出游,至基隆庙口夜市吃东西,过马路时
拉了一下小梦的手臂,引发她的不满,提出性骚扰告诉,基隆地检署检察官认为手臂不属
《性骚扰防治法》规定的隐私部位,刑事不予起诉;但基隆市政府认定刘男已冒犯小梦,
仍依同法施以行政裁罚。
小梦是刘男的前同事,亮丽外表加上匀称身材,让刘男拜倒于石榴裙下,不但积极追求,
还慷慨借了5万元,终于获得约会首肯,今年7月1日一同至基隆庙口寻觅美食。
家住桃园的刘男先到新北汐止载小梦,再把车停到基隆一处停车场,下车过马路时,刘男
见车流量大,主动牵着她的手臂,顺势滑到手掌,自认贴心护送。
小梦却感到不快,觉得刘男未经允许就想一亲芳泽,非常不礼貌,考量同事情谊,当下隐
忍不发,没想到用餐时,刘男又摸她的头发和碰脸颊,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把
他列为拒绝往来户。
返家后,刘男透过LINE问“你要当我女朋友吗?”,小梦回“不要!”刘男看了讯息突暴
怒,要求她还钱;小梦也不是省油的灯,除了答应还钱,还针对“拉手摸发”事件,跑到
新北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提出性骚扰告诉,案件函送基检与基隆市府调查。
刘男辩称“怕她被车撞”,才拉手过马路,吃饭时也只扯了一下小梦的头发,没有抚摸行
为,不知为何触犯性骚扰。
律师李庆峰表示,《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
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最高可处2年有期徒刑,惟
“手臂、手掌、头发、脸颊”并非前述范围,故检方予以不起诉处分。
李庆峰指出,刘男虽刑事免责,但已让小梦感受“冒犯之情境”,主管机关得依同法第20
条,裁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罚锾。
作者: Gravity113 (Anderson/重力/佐)   2016-09-03 01:13:00
不起诉?
作者: kathyyya (我每次都赢绿绿!)   2016-09-03 01:19:00
哈哈哈
作者: cksxxb123 (maxwell)   2016-09-03 01:20:00
一定不帅
作者: apple82055 (医生)   2016-09-03 01:22:00
傻瓜 谁叫你只有5万 你给她500万 她就跟你一辈子了
作者: coco100 (童话故事的最后)   2016-09-03 01:23:00
市政府又不是法律单位
作者: GunsNRoses (别哭!十一月的雨..)   2016-09-03 01:28:00
看法西斯的讨论消极抵抗就知道了 充满理想却不切实际 下次别说服老太太过马路了 救人时都要先说好免得事后被告性骚扰
作者: pio (皮欧)   2016-09-03 01:40:00
根本不止牵手啊 下标编辑有什么问题 记者写得好像在现场
作者: catlee (齁海呀~~~~~~~~~~~~~~~~~)   2016-09-03 01:53:00
恩~~标题杀人~~牵手只是一部分
作者: dragon780511 (大峯)   2016-09-03 01:58:00
五万如果是美金就没这些问题了
作者: hawkartie (artie)   2016-09-03 01:58:00
技者垃圾真的是无极限啊 ,乱带风向引发仇女到底有什么好处
作者: blueslovetw (YuPinLove )   2016-09-03 02:08:00
这标题…重点是后续行为互动吧@@
作者: saiyan   2016-09-03 06:25:00
连积积阴阴德都不行?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9-03 07:05:00
一定不帅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6-09-03 07:05:00
也是满好奇不喜欢干嘛约会呢
作者: Zante (泡泡)   2016-09-03 07:25:00
台湾记者水准
作者: richs57lii (橙路 )   2016-09-03 07:31:00
不喜欢干嘛约会.....因为不想跟钱过不去
作者: bUvUd (台北的南姬)   2016-09-03 07:56:00
要拿钱才倒贴约会的女生,肯定是因为你长的丑不想在一起啊。用钱买不到真爱的。顶多找到真爱钱的女人
作者: babyjesson   2016-09-03 07:57:00
肥宅......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6-09-03 08:14:00
唉 谁叫你是肥宅五万拿去买个鱼训都不知道可以玩几轮了
作者: lonelytea (霸气逼人)   2016-09-03 09:53:00
真 母猪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6-09-03 09:58:00
不就是母猪要还钱不爽了吗最好是考量同事情谊隐忍不发 明明是$
作者: AKIRATOYA (离开人不在)   2016-09-03 10:32:00
旅人救世剑
作者: guardian128 (伊莉莎白欧森是我老婆)   2016-09-03 10:41:00
呵哈哈哈哈
作者: pinkpig1123 (莫忘初衷!GO!)   2016-09-03 11:00:00
重点不在5万块啦XD 重点是男森事后告白被打枪,把五万块要回来然后女森觉得五万块这饵居然没吃到,不爽就加入吉他社啦
作者: philippeng (十夜)   2016-09-03 11:27:00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好吗?不论怎看根本都不构成性骚扰,只能说男生事后比较没风度而已。根本母猪没吃到钱就翻脸一堆人在那边什么仇女,怎不检讨女生的个性给人仇?
作者: bubblyred (Aliceee)   2016-09-03 11:37:00
借钱还钱天经地义 哪里有困难
作者: amaxman (我猿威武)   2016-09-03 11:41:00
母猪
作者: phoenixamare   2016-09-03 12:50:00
猪母
作者: az400570437 (hong111)   2016-09-03 20:57:00
母猪不意外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6-09-04 02:45:00
长得丑要自知 活该
作者: BIGSOFTASS   2016-09-04 15:46:00
被仇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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