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不伦!人妻偷吃小学弟 警夫气炸抓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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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5日02:07
一名32岁人妻女警,与在保大服务的警员丈夫(32岁)结婚3年,育有1子,2年前她调派
新北市某分局侦查队,但却独自在外租屋,女警也曾向同事抱怨是因丈夫控制欲强,相处
有压力她才搬出独居,去年9月,她与一名小她10岁在派出所任职的男警因业务接触,渐
生情愫进而谱出姊弟不伦恋。
人妻女警的同事经常看到,小男警三不五时就到办公室找女警聊天,更频频送餐、送饮料
,甚至在女警加班时,留在办公室旁等候,下班送女警回租屋处,互动亲密暧昧,惹人侧
目。
警局督察单位后来得知两人暧昧,趁小男警骑车载女警回家时,派员跟监调查,但未发现
2人未有不轨行为,不过私下还是找来小男警,告诫:“学姊已婚,要好自为之!”小男
警当时否认不伦恋。
人妻女警与小男警的暧昧行为也传到女警丈夫耳里,丈夫今年3月委托征信社调查,发现
妻子和小男警多次深夜出游,月前更接获征信社通报,小男警到妻子租屋处过夜的消息,
急忙报警捉奸。
据悉,另一派出所两名警员接获报案,到场发现小男警和人妻女警衣衫不整同处一室,当
场傻眼,问:“学长、学姊,你们怎么在这里?”还为此请示上级,场面十分尴尬。
分局表示,人妻女警和小男警都否认发生性关系,女警丈夫并未提告,但当晚就与妻子签
字协议离婚,小男警则答应支付200万元遮羞费。新北市警局说,人妻女警与小男警发生
不伦恋,违反“不正常感情交往处理要点”规定,各记过一次,并列教育辅导对象,但认
为女警与丈夫既已离婚,可自由选择交往对象,无须调整2人职务。(突发中心/新北报
导)
心得:绿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