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妻出国11年 男师嘿咻学生拍性爱光盘

楼主: lulawman (认真点!小子...)   2016-05-05 08:59:38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04/853140/
: 男师性交女学生拍影片示意图
:

: 2016年05月04日17:25
: 嘉义一名陈姓已婚国中男老师,5年前在自家拍摄16岁女学生帮他口交及性交的影片,
所以女学生现年21岁。
: 并烧成光盘,女学生2年前向警方提出性侵告诉。
女学生是在19岁提出性侵告诉。
: 陈师到案交出光盘并坦承两人是情侣关系,
: 嘉义地方法院今天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陈师8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应该是用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7条
第1项
拍摄、制造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录影带、影片、光
碟、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
台币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判决指出,少女前年3月3日向台北市妇幼队指控遭陈姓老师(30多岁)性侵,
: 并拍摄性爱和口交录影,陈师将影片烧制成光盘。
: 警方调查时,陈师供称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并交出性爱光盘。
: 法院审理时,陈师表示,他大学毕业在国中当老师,家中还有母亲、姊姊和哥哥,
: 已婚的妻子出国11年未返家,他和少女交往时知道她未满18岁。
关妻子什么事???妻子离家跟丈夫的通奸(或买春)行为有啥屁关连。
: 法院依拍摄未成年及与未成年性交两罪,分别各判6个月,合并执行8个月徒刑,
拍摄未成年罪???三小!那脸书上一天到晚po小孩成长照片的通通抓去关。
这记者到底是有没有仔细看判决书阿。
至于与未成年性交罪(刑法第227条),指的是16岁以下,
但新闻开头明明说:"16岁"女学生帮他口交及性交,
那根本没有与未成年性交罪的问题阿
这记者真的是负责社会版的吗?这素质真的是、、、Orz
: 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 (徐彩媚/嘉义报导)
作者: DerrickLin (酒家何处有)   2016-05-05 09:19:00
16岁如果你情我愿好像就没有刑事责任,有错请指教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6-05-05 09:23:00
记者的“16岁”,会不会是“虚岁”?
作者: syldsk (Iluvia)   2016-05-05 09:34:00
应该是用儿少性交易防治条例第27条判的然后是老师供称,可能法院不采信吧。
楼主: lulawman (认真点!小子...)   2016-05-05 09:44:00
sy大说的应该是对的,刚刚查了一下很符合
作者: FlashGet (泰迪大叔)   2016-05-05 11:20:00
新闻现在水准都很差.. 要自己判断
作者: yp0331 (Yang1990)   2016-05-05 11:49:00
应该是这件嘉义地院105诉63,记者根本乱报,是因为录了两次,所以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7条第1项判两个拍摄18岁以下性交之物品罪。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6-05-05 13:38:00
推原po的清流好文
楼主: lulawman (认真点!小子...)   2016-05-05 14:02:00
本件应该就是yp大说的105诉63,这记者国文程度有问题,明明就是事实很简单的判决,还可以写错,真无言结论:未满16不能碰是基本常识外,要记住未满18也不能拍
作者: eviltool (eviltool)   2016-05-05 19:35:00
sex版长知识
作者: ha09875978 ( ̄▽ ̄")   2016-05-06 11:12:00
你们不懂辣 标题不劲爆 谁要看(!?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5-06 17:47:00
未满18也不能拍,未满二十不能过夜,满二十可以告你性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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