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怪的嗜好!唐姓男大学生去年8月间与黄姓女子等人,相约到饭店进行“踩踏”活动
,由黄女扮成女王,穿洋装、高跟鞋,踩在半身赤裸的唐男身上,踩到他不断哀号,唐事
后提告伤害。新北地检署认为,唐男事先同意被踩,已放弃身体法益保护,处分不起诉。
20多岁的唐男指控,去年8月1日下午5时许,他与黄女等人,到泰山一间饭店进行“踩踏
”活动,付了2千元给黄女后,由黄女穿高跟鞋踩踏他的身体,过程中,他曾因疼痛难耐
要求停止,对方仍持续踩踏,导致他胸部等多处受伤。
黄女则解释,这次活动是对方主动要求,唐男在活动前曾询问伤势复原情况,她告知因个
人体质有异,复原时间不一定,也没保证一定不留疤痕,过程中,唐男并未制止,结束后
还跟她与活动发起人陈男一起去吃铁板烧,且29天后,再度相约踩踏。
检方勘验黄女提出的录影画面,过程中,两人多次嬉笑,唐男还多次说:“舒服、爽”,
虽他曾说“不要”,但仍躺在地板上让对方踩踏,还听指示移开手并放下脚,结束前仍对
黄女说:“谢谢女王。”
不仅如此,陈男也证称,他发起活动是为了让有兴趣被女生虐待的人来参加,本案是唐男
主动报名,活动时,他们并未限制唐男自由,唐也没表示拒绝被踩,结束后,3人还一起
吃晚餐,且唐男曾要求帮忙再找踩踏对象。
检方认为,唐男当日行动自由并未遭限制,且身材较黄女高大,若想停止起身即可,可见
他同意继续踩踏,本案是唐男事先同意,放弃身体法益的保护,处分不起诉。
评论:唐姓男大生,是不是有点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