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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童染上性病,可能传染给他的对象,竟然至少3人。
示意图
http://imgur.com/IvpU0Du
2016年02月25日18:46
(更新:案情)
新北市一名30多岁的戴姓清洁工,被控从2012年9月起,
多次趁跟同居人年仅10岁女儿嬉闹机会,偷摸女童胸部猥亵,隔年起,
更变本加厉直接与女童嘿咻2次,直到社工发现女童感染性病,报警处理,
女童才说出戴男兽行,但检警调阅戴男就医资料,发现戴男并无性病病史,
怀疑让女童染病者另有其人。
但戴男对女童共猥亵228次、性侵2次,
新北地院今依猥亵未成年人及与未成年人性交等罪判戴男4年8月徒刑;可上诉。
女童因染性病意外揭发遭母亲同居人性侵一案,因女童称仅遭戴男性侵,
检警因此锁定戴男,并调阅他的就医纪录,却发现戴男并没有性病病史,
怀疑女童疑遭其他人性侵,对此,戴男称,他的一名友人曾带女童投宿旅馆,
至于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他不清楚,检警清查女童交往情况,
还发现女童隔壁班男学生的父亲,也与女童交往过密,但女童对交往情况避而不谈,
目前检警仍在调查中。
被害女童的母亲从2008年起,开始与戴男同居在新北市,因女童母亲有智能障碍,
而被列为高风险家庭及社工关注对象。
检警查出,从2012年9月女童就读国小5年级起,便常与戴男在嬉闹时,摸戴男下体,
戴男却不制止,反摸女童胸部,2013年、2014年夏天还跟女童各嘿咻1次。
直到2014年3月,女童跟女社工反应下体不舒服,社工带女童就医,
才发现女童感染性病,但女童仅说出戴男有猥亵她,两人并嘿咻,社工赶紧报警处理,
戴男坦承性侵猥亵女童,女童已被安置。
法官认为戴男与女童同住,地位如同父亲,却仅为满足个人性欲,对女童猥亵、性交,
行为可议,有违人伦。
法官依女童证称,戴男从2012年起,约每4天对她摸胸1次,认定戴男至2015年3月为止,
共猥亵女童228次及性侵2次,依与未成年性交等罪判他4年8月。
至于女童另于审理中说出小五暑假,戴男曾抱她坐在椅子上,用手指戳其下体,
戴男也不否认,此部分由于未起诉,法院将此部分移由检方调查,
了解戴男是否另涉性侵。
(孙友廉/新北报导)
出版时间 15:11
修改时间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