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14:03
钱姓受刑人今年7月因案寄押在矫正署台北看守所时,遭同房室友“阿豪”指控强逼他口
交,不从就打头修理。不过新北地检署调阅监视录影带发现,事发当时阿豪主动坐到钱男
身旁,钱男起身后,他随即含住钱男下体,约10秒后被管理员发现才停止,并没有被强迫
,日前对钱男不起诉。
处分指出,30多岁的“阿豪”(化名)与钱男(52岁)同因犯下妨害性自主罪在矫正署宜
兰监狱服刑,今年7月间因案借提而寄押在北所,并和另一名室友同舍房。
北所管理员今年7月中上午10点多巡房时,发现阿豪正为钱男口交,立刻喝止并带离2人分
开询问。不料阿豪向所方指控,当天清晨遭到钱男强迫口交,他不从便被巴头,事发时钱
男又要求他口交,他害怕被打,才替钱男服务,钱男因此被依强制性交罪嫌送办,2人也
被安排到不同舍房。
不过钱男否认强迫阿豪,辩称当天清晨是因阿豪上完厕所后,脚没有踩干净,把舍房内踩
得都是脏水,他才摸了阿豪的头2下。后来事发当时,他只是走过去,就被坐在地上的阿
豪“含住”,但他也没反抗,口交时间不到1分钟。
同房的另名室友则证称,当天的确是因阿豪踩得四处脏水,而被钱男巴头,而非钱男要求
口交遭拒才巴头。阿豪事后也改口称,没有被钱男强迫,之前就曾帮钱男口交3次。
检方勘验监视录影带,发现阿豪当时主动坐到钱男身旁,钱男一起身,阿豪就开始替钱男
口交,全程约10秒,并没见到有任何强迫的举动,处分钱男不起诉。(游仁汶/新北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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