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从你文章的内容来看,根本没有败诉的机会
会担心、怕麻烦就花钱请个律师帮你出庭就好。
心脏大颗一点就自己去,少讲话,少辩论,少举证
看对方拿什么证据再反驳就好,不要傻傻自己讲一大堆话给对方抓毛病。
至于什么议员关说云云,不用担心这个,台湾法官还是很正派(死脑筋)的。
※ 引述《godispower (亲爱的 .别闹了)》之铭言:
: 或许是同事临行前觉得他需要人聊聊。
: 所以才会把这件事说出来吧。
: 他等一下要上法庭。 他被告性侵。
: 四五个月前, 同事和某个女人, (姑且叫她做 甲女)
: 透过朋友介绍在一起,不久便发生了关系
: 但某天甲女从外面回来,整个脖子,胸部,被种的都是草莓,
: 当然,农夫不是我同事,所以,他们便闹分手了,
: 过不久后,同事认识了他现在的老婆,彼此认定可以一起走,
: 所以也很快的步入礼堂,
: 只是步入礼堂后一个月,就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
: 甲女告他性侵,并提供 line的对话为证据,
: 看了看line,发现到,同事提出邀约时,女方都说,‘我不要‘,
: 但是女方却又私底下打电话说 ok.
: 现在女方要告同事 诱拐,还请了议员关说法官。(这我不知道实情如何,
: 仅听同事描述)
: 开合解厅时,我同事也坦诚发生过关系,但基于两厢情愿才发生
: 可是line 看到的,真的不是这样,
: 女方母亲,只讲了一句话
: 一百万,否则合解免谈,
: 然而同事刚结婚,钱都拿去娶老婆了,自然没有,
: 所以,等下两点钟要开庭了,我唯一能说的,就是祝他幸运。。。
: 他笑笑的和我说(这时还笑的出来,同事也算强了)
: 他已知会老婆,如果老婆要离,他不会说不,因为这一关进去,
: 至少是个六年起跳的罪,他觉得对不起老婆,。
: 乡民啊,这还有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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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都是听同事的描述,事实情形我就不得而知
: 只是很能感觉,同事真的需要人聊聊,他压抑了很久,
: 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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